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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图所示 请问这是突出物吗 [打印本页]

作者: fumsga    时间: 2011-9-15 22:55
标题: 如图所示 请问这是突出物吗
你好 如图显示 是个 打气筒
它可以摆起来,
底部是一个直径3.0cm的圆,气筒高是14cm,气筒顶部的钢针长3.8cm,钢针直径1.9mm
做 astm f963 测试年龄是5+
你觉得打气筒会存在危害吗,可以判定为突出部件吗?
谢谢




作者: macro    时间: 2011-9-15 22:59
我个人认为是突起物
作者: ejfgde    时间: 2011-9-15 23:01
我怎么看不到图呢
作者: fumsga    时间: 2011-9-15 23:02
那请问合格吗?
像针筒那样子的
底部是一个直径3.0cm的圆,气筒高是14cm,气筒顶部的钢针长3.8cm,钢针直径1.9mm
请问合格吗?你觉得
作者: 志纤陶    时间: 2011-9-15 23:03
我的图片怎么也显示不了
作者: feazhp    时间: 2011-9-15 23:04
我個人認為:不是潛在危險的突出物
這個打氣筒,沒有玩耍價值,其主要功能是對球充氣,對小孩不具備吸引,玩具整體功能是打球),真正能吸引他們的是玩耍時的那些玩具或配件,
以上為個人觀點,請大家指正
作者: voculy    时间: 2011-9-15 23:05
我认为是,因是硬的,且尖锐,如在针前加一小段气管,就不会了,很多都是这样设计了
作者: fumsga    时间: 2011-9-15 23:06
谢谢大家的讨论
个人认为NA
根据4.8. this requirements for the assembled toy do not apply to the toys where the assembling makes up a signifant part of the play value of the toy.
如hewei所说這個打氣筒(钢针可以拆下来),沒有玩耍價值,其主要功能是對球充氣 只是玩具可玩性重要组成部分,故不适用突出物条款。
不知是否正确 ?谢谢
作者: pxcuag    时间: 2011-9-15 23:08
If the projection is on a small toy which topples over when pressure is applied to the end of the projection, it is unlikely to be hazardous.
同意没有玩耍价值(general use product),可能适用 GPSD。
作者: UAMYWORD    时间: 2011-9-16 02:10
个人建议加警语
作者: lalabadboy    时间: 2011-9-16 04:34
不是。前面的针筒可以卸下来的。主要给球类充气,不能算是突出物。
作者: MS168    时间: 2011-9-16 08:51
谢谢大家的讨论。。
作者: jiuxing17    时间: 2011-9-16 14:22
加警语
作者: nickliu97    时间: 2011-9-17 22:43
个人认为存在隐伏安全风险。
     不要认为加了警语你就无法律责可负,新标准说得好明白不论你加的警及年限你就可以过关,你那是钢针会对人有伤害的,到时出了问题还是要你回收的。
      建议改用胶件代还要圆头的。
作者: lucky-str    时间: 2011-9-19 19:55
不是,无小孩跌到刺伤危害。。。
作者: honypanda    时间: 2011-9-21 09:58
你用手去按了,如果垂直按下去,不稳定的话就不时,反之就是啦
作者: shhjaiy    时间: 2011-10-5 13:04
原帖由 feazhp 于 2011-9-15 23:04 发表
我個人認為:不是潛在危險的突出物
這個打氣筒,沒有玩耍價值,其主要功能是對球充氣,對小孩不具備吸引,玩具整體功能是打球),真正能吸引他們的是玩耍時的那些玩具或配件,
以上為個人觀點,請大家指正

我和你的观点刚好相反,虽是打气筒,可能也真的对小孩没有吸引力!但是它是做为玩具配套的一部分存在的!是属于整个产品的一部分!而且气球打气一定要用到此打气筒!所以我认为它是个潜在危险的突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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