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出口企业遭遇验货“潜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tonykna    时间: 2010-6-5 18:43
标题: 出口企业遭遇验货“潜规则”
旧闻了,翻出来大家讨论下,有这么离谱吗?


                                  出口企业遭遇验货“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交会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众多客商,但是谁能想到,不少出口企业却遭遇验货机构的潜规则。 (邵权达 摄)   文/ 记者刘幸、刘新宇、赖伟行、王亮、陈穗华   “无论是检测还是验货,都必须由客户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操作,然后由我们来承担这些人员的吃住行费用”“一些可过可不过的验货环节上,不出点钱很难让验货人员放马”.……昨天,在广交会上,多家出口企业向记者抱怨在出口萎靡不振的情况下,外贸的“潜规则”却越发厉害,在可检可放的灰色地带,外商指定的第三方验货方会以各种“巧妙”的手段让企业递上大大小小的“红包”,而利润的七分之一竟要花在给外企指定的验货上,让出口企业可怜的利润更加微薄了。   欧美只信少数检测机构   顾总(化名)是广东一手工艺品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其企业制作的圣诞节产品销往欧美,其中不乏沃尔玛、家得宝等大型知名连锁超市,年营业额超过4000万人民币,美国市场就占据了45%的份额。他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和外商签订协议之后,商品报关出口之前要经过两道关,第一关是由检测机构检验产品的质量;第二关是由外商指定的机构验货。   “你别看只有短短的两步,每走一步都遭遇潜规则。”顾总说,首先产品质量的检验必须到外商指定的机构才能检测,比如出口到欧美国家,外商一般会指定企业到一些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测试、检验和认证。检测费用并不贵,每种圣诞节礼品检测一次需人民币约1200元(180美金),一个星期左右出报告。   但是不少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抓住企业想尽快通过检测的心理,往往以各种理由点出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从中捞取好处。“以在国内外尚无质量标准的圣诞节礼品为例,其接驳处是用电焊连接的,如果检测机构以电焊接驳处不够光滑、有凹凸点等理由提醒企业,企业就得献上小小心意。”顾总说,为了尽快拿到检验报告,企业通常会给1000~2000元不等的红包。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理由,但由于这些检测机构是外商指定的,垄断了进口欧美的检验资格,所以为了保持良好的关系,红包成了检测报告的开路人,金额甚至比检测费用本身还多。”顾总说。外商一概不予承认国内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这给少数检测机构的垄断提供了基础。   看看产品就掠走1/7的利润   拿到检验报告,产品运到深圳,就等待外商指定的第三方进行验货,抽检10%左右的货物,看看是否货不对板。“这个时候就有更多猫腻了。”顾总说,如果不把验货人员服侍好,手工艺品只要有个小小的疙瘩,验货人员就可以货物跟图纸不一样为理由,或者这个疙瘩可能会伤害小孩健康为理由,要求企业再次加工。   如果企业因为验货方有意拖延造成迟交货就可能面临货款50%的罚款。顾总说,这无疑让验货方手中拿了一把尚方宝剑。出于弱势的企业不能不给红包了事。以出口手工艺品为例,一货柜车能拉上7万多元人民币产值的产品,利润以10%~15%计算,可以获得7000~10000元的利润,但是按照行规,验货方过来看看货物就能收到1000~2000元不等的红包,占了利润总额的1/7左右。   “第三方机构验货人员收钱验货在行业内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不给钱是很难过关的”,山东三和玩具公司的董事长宋久远这样告诉记者,“无论是检测机构还是验货,都必须由客户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操作,然后由我们来承担这些人员的吃住行费用”,这些都可以理解,但对于一些吹毛求疵的问题,“工厂方面没有任何反驳的权利和机会,只能用钱搞掂”,宋久远说,这笔钱的数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少的2000~3000元人民币可以解决,为求息事宁人,拿出5000~6000元也是很正常的。

旧闻了,翻出来大家讨论下,有这么离谱吗?
作者: ytmbbc    时间: 2010-6-5 20:33
这没什么好说的,行业潜规则嘛。没这个收入谁做验货员呀
作者: sturmwind    时间: 2010-6-5 20:37
曾经风光一时的帖子, Lz这么简单机械草率而不加分析地转过来, 有何用意? 混积分也不用这样吧? 窃为LZ耻之。
众所周知,三和的宋先生是选择了退缩。 想必LZ也能够理解他的苦衷。而那位化名“顾总”的, 始终不露头, 不无东施效颦之惑。
问题首先在于,工厂往往处于信息流的最低端, 对很多东西不了解。比如上例中, Xmas Gifts的焊接处, 即便不光滑, 在安全性功能性和外观上,按照相关标准,究竟有什么问题?签订单的时候, 为什么不和客人沟通好?  自己的产品, 自己都不了解清楚, 根本就有咎由自取之嫌。
至于验货, 验货本来就是在客人和中间商/生产商建立的框架里运作的, 如果是框架本身有问题, 不能简单归罪给验货员, 因为验货员也是处在信息流的最低端。
所以这种帖子, 本来是不值一哂的。 你看看, 做货,辛苦的是工厂; 验货, 辛苦的是验货员。挣钱的是收货的客人和验货公司的老板, 怎么工厂和验货员打起来了?!
也请大家指正吧。
作者: Kenny.li    时间: 2010-6-5 22:13
从社会发展到今天,一直就这个道理!

明星潜规则----卖身,卖洞,卖相。。。。。。。。。。。。。
这个是社会发展的潮流,大家知道就好,没必要分谁对谁错!!!!!!!!!!
很多不公平,正常。

制造行业,自己要争气,按照客人SP来做,不会有什么机会的!试问,谁真正按照要求做事?
自己别留机会,别人又怎么会有洞钻???

大家都不容易!!!

现在社会人际关系重要啊,第一次你给钱,接下来你要想办法不给,可以啊,你要 用心做人做事。
而你不是去抱怨,要抱怨就做好。
规则,哪里都有,只要是钱可以处理的事情就是好事。
难道LZ希望 钱都处理不了的事情????
没规则,社会怎么前进??潜规则也是公平啊,有钱一起用!
作者: teddy    时间: 2010-6-6 06:47
呵呵,楼上暴强
作者: benhong    时间: 2010-6-6 08:29
[quote]原帖由 Kenny.li 于 2010-6-5 22:13 发表
从社会发展到今天,一直就这个道理!

明星潜规则----卖身,卖洞,卖相。。。。。。。。。。。。。
这个是社会发展的潮流,大家知道就好,没必要分谁对谁错!!!!!!!!!!
很多不公平,正常。

好帖,分析透彻,我喜欢,我讨厌表面一套,后面再一套的人.
作者: Evancool    时间: 2010-6-6 08:41
标题: 回复 6# benhong 的帖子
说的好!可惜有的人都拿不到!
叫好像当官的不捞钱,就是傻子。同样的道理.
更何况我们是贫苦大众
作者: Jaimie    时间: 2010-6-6 10:16
试问,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猫腻的话,何来验货员的“骨头里挑刺”?
试问,当今出口越来越难做,企业的出口利润从何压榨?
作者: tonykna    时间: 2010-6-6 22:34
原帖由 sturmwind 于 2010-6-5 20:37 发表
曾经风光一时的帖子, Lz这么简单机械草率而不加分析地转过来, 有何用意? 混积分也不用这样吧? 窃为LZ耻之。
众所周知,三和的宋先生是选择了退缩。 想必LZ也能够理解他的苦衷。而那位化名“顾总”的, 始终不露 ...


我转帖用意很简单,也表述了,只是让大家讨论一下,既然您老闻多识广,且对我的转帖行径“窃以为耻”,应该不屑于在后发表这样的长篇大论啊?这样岂不是扇了自己的耳光!
作者: tpas    时间: 2010-6-7 04:17
老子就好久好久没有遇见过工厂负责食宿费用的!
作者: 李志丹    时间: 2010-6-7 13:56
老子那么多年都没遇到管食宿的,真的悲哀,六年没收到一次红包,只靠那微薄的7K工资来养活!!!!!!!!!!!
作者: zhaoxiqing    时间: 2010-6-10 21:04
社会怎么都被想象成这样啦, 好人还是有的。。。。。。
作者: 飞翔在浪尖    时间: 2010-6-11 00:20
现在早就人心不古了,还有那么老实的工厂吗?
作者: jelly1234    时间: 2010-6-11 14:32
各有所求!各有所需!
作者: 紫色太阳    时间: 2010-6-11 19:11
老子就好久好久没有遇见过工厂负责食宿费用的!
真的悲哀没收到一次红包,只靠那微薄的工资l来养活一家人!!为客户负责啊给也不能要!!!!
作者: GORDONCHEN    时间: 2010-6-12 00:01
路过,顶一下。
作者: yueluohuapiao    时间: 2010-6-12 09:51
这叫利润再分配,呵呵
作者: sunlighter    时间: 2010-6-12 17:31
标题: 回复 11# 李志丹 的帖子
有7K的工资也不错了,很多QC达不到这个,真想去BV,ITS,SGS等公证行做做,享受下这潜规则.
作者: sturmwind    时间: 2010-6-19 01:03
原帖由 tonykna 于 2010-6-6 22:34 发表


我转帖用意很简单,也表述了,只是让大家讨论一下,既然您老闻多识广,且对我的转帖行径“窃以为耻”,应该不屑于在后发表这样的长篇大论啊?这样岂不是扇了自己的耳光!

兄弟, 你是不明白还是装糊涂?!你不明白, 我就所知,告诉你, 这么机械地转贴, 没意思!!你要装糊涂, 我没办法。。。。。。
我已经回答了你的疑惑, 也提供了跟进的信息, 而且也有我自己的分析, 你有什么不服气的?
我不介意把老帖子翻出来, 本来早先就是个没搞明白的事情, 为了要翻明白, 加上点自己的东西, 不要这么简单地转, 这是我对你的期望。 我在北方, 孤陋寡闻, 只是知道这些。
那个帖子, 出来已经有时日了, 你有什么新发现没?!以前很多跟贴, 都有些内容, 也没见到你的高见, 可惜!
作者: clteag    时间: 2010-6-25 11:29
看什么样类型的客人了,有时候工厂也会承当的,不过是及少数
作者: guyabi123    时间: 2010-7-2 14:47
仁者见蠢,蠢者见智慧!!!!!!!!!!
作者: kevinlu123    时间: 2010-7-12 12:44
二楼说得很有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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