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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电器产品”检验所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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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2885180
时间:
2010-6-5 18:27
标题:
“商检电器产品”检验所须注意事项
“商检电器产品”检验所须注意事项
⑴、对各部门送检“商检电器产品”,必须要有“电器样品送检报告”单、样品才进行检验,如没有“电器样品送检报告”单、可以拒绝样品检验,退回相关部门;
⑵、OQC检验“商检电器产品”:
①、核对关键零部件清单→②、功能及安规测试,(注意:测试时必须在“OQC复检结果”内注明,高压测试的漏电流、接地测试的接地电阻、泄漏电流测试的泄漏电流、额定电压(负载产品后电压不能有变动、必须为产品的额定电压)下的实测功率,功率测试时注意:产品底部CE标为220V-240V按230V的额定电压标准测试,如只有标一个电压标准标示,如:(220V或240V)则必须按此额定电压进行测试,其功率范围必须在额定功率标准(+5 %-10%)范围内→③、外观及结构→④、包装测试;
⑶、如被检测样品、CE标(产品电压)同OA资料一致,同生产订单不相符必须向上级报告;
⑷、“商检电器产品”样品检验时,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逐一测试、记录和判定。
补充:
⑸、“商检电器产品”样品CE标必须要有:交流电〝AC〞或〝~〞标;直流电〝DC〞或〝 〞,和〝H z〞〝z〞须小写:
⑹、如该产器为二类电器必须要有〝 〞二类电器标:
1. 内正方形边 与 外正方形边长的比例为 1:2 ;
2. 参考资料:按照欧规EN60335标准测试的各类小家电产品对回形标的最小高度没有要求,仅灯具标准EN60598标准要求:最小高度应为5mm,除非产品由于面积太小受到限制,则可以将高度印制成最小高度为3 mm;
3. 在此我司家电产品统一采用以上灯具标准的最小5mm或3mm要求。
⑺、“商检电器产品”样品:一类电器〝带地线〞产器的CE标上不可出现〝 〞二类电器标;二类电器产品必须要有〝 〞二类电器标。
以上要求:各送检部门、检验部门必须按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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