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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日报:验货员拿产品出厂,被工厂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51355821    时间: 2010-5-3 11:00
标题: 广州日报:验货员拿产品出厂,被工厂报警


      2009年7月20日,刘中华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去年9月,刘中华还是广州协大橡胶有限公司的副经理,然而,一次偶然和客户产生纠纷,却让他不得不和已经工作了11年的老东家分道扬镳,并且打上了官司。刘中华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索赔20余万元。

  文、图/本报记者李颖 
 
  事件起源于去年9月中旬的一件“小事”。说是小事,却可大可小。说小,是因为只事关几双鞋子;说大,是因为这是让刘中华丢掉工作的导火索。

  协大的大客户之一是世界知名体育品牌。这天,刘中华接报称,该客户驻厂验货员趁公司派车出厂不用查车之便,拿了鞋子出厂。

  起因:几双鞋引发纠纷

  刘中华选择了报警。然而,警方当时并未查到该验货员有盗窃行为。这一下让刘中华陷入了很尴尬的境地。

  尽管知道自己可能得罪了公司客户,但刘中华当时还是认为,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问题,可以解决。在公司工作了11年,他显然对自己与公司的感情相当有信心。

  然而,事情超出了刘中华的预料,刘中华和公司协商休“特休假”。

  9月17日,刘中华开始休假。然而,9月18日,协大一名副总经理在公司管理人员会议上说刘中华和公司客户有矛盾,“上班到昨天为止”。

  刘中华在事后向同事确认时,特地录了音,这时,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保留了证据。

  对这句话,双方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刘中华认为,这是公司宣布“辞退”,而公司方面则否认这一说法,番禺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表示,无法从字面意思作出是“辞退”的必然推定。

  公司高层这一表态,被刘中华和其律师项克胜解读为一次“唐突的决定”。

  如果公司当时表态是“辞退”刘中华,“那就违法了”。“他们当时也许没有咨询法律顾问。”项克胜认为。

  “他们后来肯定发现了,马上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在刘中华和项克胜的描述中,这起劳资纠纷充满了微妙的斗争。

  刘中华有意识地搜集证据,与同事以及公司高层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他都保存了下来。“那时,我还是一心想留在公司的。”

  公司:我们属于合法辞退

  协大公司认为,公司对刘中华属于合法辞退,辞退的原因是因为刘中华无故旷工3天,记3次大过而解除劳动关系。

  在由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中显示,刘中华的“特休假”是从2008年9月17日到9月24日,共计8天。“我有8天的假期,如果除去周末,我应该至少能从17日休到28日。”

  2008年,协大公司以刘中华于9月25日、9月26日、9月29日无故旷工为由,予以3次记大过处分。并在10月6日,以刘中华违纪累计3次大过,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39条规定,与刘中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于请假单,刘中华委托同事代办,他自己并没有签字。“而且有修改的痕迹。”

  法院:不支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但即使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刘中华和公司高层的关系仍未完全破裂。在宣布与刘中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公司法人江总还在发短信表示要为刘中华介绍工作。

  “当时说要给我10万元,但我没要,我还是想回公司上班。”对于工作了11年的老东家,刘中华有种“固执”。他找过公司客户——世界知名体育品牌的权益部门申诉,但没有得到支持。

  离开,正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这时,刘中华意识到,公司的友好态度只是一种拖延的策略。在刘中华保留的和公司高层的电话录音中,对方态度并不激烈,只是要刘中华回去签辞工报告,刘中华从始至终都拒绝辞职。

  明白了这些,刘中华开始反击了。他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请求,但并没有得到支持。不久前,他又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9万元,另有20000元加班费差额和50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赔偿金额也是这起劳资纠纷中的焦点之一。刘中华在该公司工作了11年,“月平均工资超过10000元”。但2007年12月31日,也就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一天,刘中华工作10年多之后,他与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每月工资690元,加班费计算基数为690元。

  番禺区人民法院最后认定,虽然双方约定工资为690元,但从薪资明细中看出,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是以3600元(2008年4月开始调整为3800元)作为刘中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以此为准。因协大一方已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等,故对刘中华加班工资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到底是非法辞退还是合法辞退?法院认定,公司一方以无故旷工超过三天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对刘中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9万元不予支持。

  “事到如今,钱已经不再重要。我就是想争一口气,整个明白。”刘中华目前已经提起上诉,等待开庭。。

作者: lymanchan    时间: 2010-5-3 11:55
经理尚且如此,可以想象普通员工的命运就更不用提了。
台资厂的问题也太突出了,下面这则新闻不知和上面提到的这个厂是不是有关连,大家发表一下看法哦~~
http://www.twlifecn.com/archiver/?tid-17006.html
作者: huanghai    时间: 2010-5-3 12:42
我也在一家国内著名品牌遇到这样的事情,我选择了边休假边协商,平静的处理了这件事
作者: woman    时间: 2010-5-3 14:00
标题: 这样的人活该
当初为主子拼命压榨下面的人,现在被主子弃了,活该。
就几双鞋子,你犯得着报警吗?多大个事???
作者: jason1979    时间: 2010-5-3 14:17
这个经理的本身就有问题,多大点的事,还用着报警.
这种人就是要他不得翻身....
作者: stoicchen    时间: 2010-5-3 21:46
做了11年的经理还会这么傻傻的冲动......背后的原因应该不止是为了人家拿了几双鞋子而报警
做了11年的经理月薪才3800元,真够郁闷......
作者: Tonylu    时间: 2010-5-3 23:48
什么情况要报警啊,
无语路过
作者: NO.7    时间: 2010-5-4 00:58
真TMD太二了
作者: cexo    时间: 2010-5-4 13:54
毫无疑问,为了这几双鞋子,工厂后面的货至少要被退几次了,损失不是一般的大。这个经理处理问题的能力太差。屁大个事,捅出个天大的搂子。
作者: w8292    时间: 2010-5-4 14:04
标题: 回复 6# stoicchen 的帖子
刘中华在该公司工作了11年,“月平均工资超过10000元”。但2007年12月31日,也就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一天,刘中华工作10年多之后,他与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每月工资690元,加班费计算基数为690元。

  番禺区人民法院最后认定,虽然双方约定工资为690元,但从薪资明细中看出,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是以3600元(2008年4月开始调整为3800元)作为刘中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以此为准。
作者: krischou    时间: 2010-5-4 14:26
活该!这样的人,该被搞定!
作者: qianhao22    时间: 2010-5-4 14:27
就拿了几双鞋子,有必要报警吗?商量解决好了,这经理也不知道怎么当上去了,一点处事方法都没有,自找的。
作者: 1680778    时间: 2010-5-4 17:48
无语中,飘过...
作者: davi_uu    时间: 2010-5-4 17:52
办这事还留着做什么呀,拉掉好呀
作者: tony__0    时间: 2010-5-4 22:17
一个字,二,忒二了,有必要小事化大吗 自找的 活该
作者: heibao136    时间: 2010-5-4 23:11
在工厂内部他是威风够了,以为自己能怎么样了,何必呢,做人那么绝干什么,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吧
作者: Stanleyxu    时间: 2010-5-4 23:32
刘中华脑袋给驴踢了,鉴定完毕。。。
作者: jeffsz    时间: 2010-5-5 10:53
 “刘中华选择了报警。然而,警方当时并未查到该验货员有盗窃行为。这一下让刘中华陷入了很尴尬的境地。

  尽管知道自己可能得罪了公司客户,但刘中华当时还是认为,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问题,可以解决。在公司工作了11年,他显然对自己与公司的感情相当有信心。”
这事纯属自找,当你选择报警是,你有想过这对你的客户和他的验货员会是个很严重的事情吗?当警~察没有证据时,你倒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了,你早怎么没这么想呢?这种人只配两个字:活~该!
作者: prettycat    时间: 2010-5-5 11:01
tui tuo ze ren
作者: zhiboy    时间: 2010-5-5 13:49
我就看看,不说话
作者: Nick_Zhang    时间: 2010-5-5 14:31
二,

忒二了。
作者: HHWYAY    时间: 2010-5-5 16:32
标题: 回复
这样的经历很是奇怪,不是你的就别拿,碰到了这样处理,没脑子。
作者: Kenny.li    时间: 2010-5-5 16:50


不小心路过哦!!!!

不过,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报警验货员拿鞋子?????????????????????????????????????????????????????????????????????????????????????????????????????????????????????????????????????????????
作者: robertcao    时间: 2010-5-5 17:40
标题: support for you!
c c :loveliness: c:loveliness: c:loveliness: c:loveliness: c
作者: charlesdm    时间: 2010-5-6 11:56
做人和做事都要真诚对待,我们不是当事人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由心支持弱世群体。
作者: ceramicglass    时间: 2010-5-6 13:45
还报警了,真奇怪...怎么混的........
作者: nicklhr    时间: 2010-5-6 17:16
标题: 关于广州协大像胶有限公司
广州协大橡胶有限公司,主要生产CONVERSE鞋子的台资公司;文中所提到的客户是指“香港双龙国际有限公司”,即CONVERSE公司中国代表处名称(属NIKE公司下面的品牌)。
该公司规格大,里同的一个开发员办喜事,估计中国的大部份加工厂上到老板下到一般管理都得参加,足见非一般的牛。
工厂管理投诉该验货员反被辞退的事,估计是这个验货员有后台,否则这个验货员会被美国总部开除。
作者: KENW    时间: 2010-5-6 18:11
TMD,疯狗咬不到人,当然要宰了。
作者: stevenchung    时间: 2010-5-6 21:02
What a shame !!!
作者: HBZJQ    时间: 2010-5-6 22:01
从我们验货的角度来看,不好说这个经理怎么样。但有一点,足见他平时对下面的员工怎么样。。。。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但是从打工者的角度来看,我还是支持他。。。。。
作者: davidyang72    时间: 2010-5-6 22:05
混到这个份上,可悲啊!
作者: vicky007    时间: 2010-5-7 09:54
这个经理怎么当的啊?也只能说活该了
作者: JiiMi    时间: 2010-5-7 11:00
除了活该不知道说什么了~~
作者: 泪舞寒秋    时间: 2010-5-7 23:20
生活就像强奸
作者: guoxiaokun    时间: 2010-5-8 00:20
个人认为这个经理不怎么会做事情。几双鞋子就报警。而且还是自己的客户。真不知道他怎么混上经理的?
作者: wukong    时间: 2010-5-8 12:06
这小子脑袋有问题!
作者: kevinyang    时间: 2010-5-8 13:44
这个经理可能和公司还有另外的结蒂
作者: davidhu    时间: 2010-5-8 14:26
做事不要太极端!
作者: hgj78    时间: 2010-5-8 19:59
最恨这些人,中国人搞中国人!报什么警,拿几双鞋怎么啦???给你面子啊!
作者: weidadei    时间: 2010-5-8 21:57
为了几双鞋子,
  报警,要把别人搞死是不是?
  此人内心本身险恶,有此下场,活该!
作者: Dixon    时间: 2010-5-9 18:10
这个经理可怜,傻得可怜!
作者: nbpete    时间: 2010-5-9 18:55
不想发表什么意见
作者: WestonYang    时间: 2010-5-9 21:31
飘过
作者: liudezhi816    时间: 2010-5-10 08:34
刘中华因为几双鞋子就报警确实太过,充分说明其处事能力不足。
作者: paul0703    时间: 2010-5-10 22:24
无语,这个经理怎么当上去的啊!
作者: kinzo    时间: 2010-5-11 05:39
原帖由 51355821 于 2010-5-3 11:00 发表
刘中华有意识地搜集证据,与同事以及公司高层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他都保存了下来 ...


他报警,不是一个孤立事件
这种人,我在工厂见过几个,整天不是琢磨事,而是琢磨人,搞的不象工厂的管理人员,而象政客一样

这种人,第一时间开掉,不管用什么理由
作者: hua1978    时间: 2010-5-11 07:21
不知道怎么想的 是不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样的经理居然还是被放弃了 我们要从中得到教训啊
作者: HBZJQ    时间: 2010-5-15 16:03
原帖由 hua1978 于 2010-5-11 07:21 发表
不知道怎么想的 是不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样的经理居然还是被放弃了 我们要从中得到教训啊


这就是经验呀。那种人我想也就 是这么升到经理吧。可是没有想恰恰因为这样美德把他经开了。上帝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作者: edwintufei    时间: 2010-5-17 10:53
二,
二,
二,
作者: jiangshen    时间: 2010-5-26 11:42
标题: !!
这样的经理不炒了,后面客人验货员会把厂里的货全面卡死。。。。。
所以工厂这样是明智的。这个经理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处理这个可能的盗窃事故,他的处理是完全没有技巧的,所以炒他好是工厂的正确选择。
至于劳动纠纷,那是另一个事了
作者: JAMESXU    时间: 2010-5-26 15:03
做事要给别人留条退路,这人需要在失败中成长。
作者: tangzhan1    时间: 2010-5-29 01:15
无语~~~~~~~~
  这经理是怎么做上去的!!太不会做人了……
  太傻了,工厂靠客户吃饭的,经理随便找
作者: ren88ren    时间: 2010-6-3 12:55
事情可能并不简单,也许是针对某人的,也许换个人拿鞋子就不是这样的结果。
作者: nuiqgf    时间: 2010-6-3 18:33
保安为什么会查客户的车,肯定是有个指使,人家能当上经理,肯定是有一定手段的,我想应该是针对验货员,或许是验货员在厂里太牛了。
作者: tpas    时间: 2010-6-3 20:13
估计是验货的拿也鞋没有放他的货所以工厂的人急了。。
作者: jelly1234    时间: 2010-6-11 14:50
冲动的惩罚!
作者: 逆水行舟    时间: 2010-6-12 00:24
要是我是老板也会开除他,
他做事太冲动了,不计后果,
作者: tony2398    时间: 2010-6-14 16:36
活该!混了11年了,连起码的游戏规则都 不懂!白混了!。。。。。。
作者: nevernot    时间: 2010-6-14 18:27
我觉得这个经理也是有点傻,这样的事也报警。
作者: inspector    时间: 2010-6-14 23:23
缺乏经验
这点破事居然报警
我是客户我也不爽
老板是要靠客户赚钱的
你吧老板的赚钱的靠山得罪了
你不走谁走?
唉。。
作者: lkf    时间: 2010-7-13 19:37
这个经理办事不经脑子,唉,
作者: evan2010    时间: 2010-7-15 15:34
得罪大客户,工厂的老板肯定宰了他!
不就几对鞋子,,,要得了报警?,,,脑子进水了吧,,,
作者: bokre    时间: 2010-7-18 07:47
傻傻地刘

客人拿你的鞋子肯定是从你品质部拿的,品质部的人会承认是客人偷鞋吗?

这次是验货员,下次如果是鬼佬呢?

报警,你S去吧,每一个听说的人,以后都不会要你的样品了,你生意怎么做?
作者: xd6605022    时间: 2010-7-18 09:44
引用:
原帖由 51355821 于 2010-5-3 11:00 发表
刘中华有意识地搜集证据,与同事以及公司高层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他都保存了下来 ...

大家要引以为戒,对这种人要小心对待,无论各行业,心态是个问题,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了,你以侵犯别人的隐私,这是不合法的,你这时感觉有些孤立吧,证明的人际关系还是不咋滴。
作者: 小日本    时间: 2010-7-18 23:27
这个经理真是SB。自己公司是搞生产的,PASS权在验货人手上。要是别人按标准检查,可以说没有一批能达到那个要求。现在验货员一进工厂,工厂负责公关的就来问你有什么需要了。几双鞋值多少钱,要是你觉得非要回那几双鞋,你也可以想个办法啊。搞得别人验货公司也没有脸面,以后退货就数不胜数了。
可能是他太小心眼
作者: sifone    时间: 2010-7-23 16:22
这人有毛病,能拿你的鞋子是看起你。
作者: AndyQC    时间: 2010-7-24 13:28
工作十一年还这样做事,有问题。
作者: RZ2009    时间: 2010-7-28 10:49
这个刘经理就不懂人情事故了。活该。
作者: liuyanting    时间: 2010-7-28 14:37
自作自受呢。我是这样认为的
作者: xyz032103    时间: 2010-7-30 14:16
uiiiiiiiiiu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
作者: ymantse    时间: 2010-8-14 23:14
一个月才690块的合同,是一间大公司的经理吗?我看是一个保安多一点.刚来的那种
作者: zhangyy    时间: 2010-8-15 01:09
什么垃圾工厂???????
给他点颜色看看
作者: 好说    时间: 2010-8-16 13:22
客户拿几双鞋子有什么大不了的,竟然报警,真是脑子进水了,还自认为没什么大事,自己也不想想那并不是几双鞋子的价值,而是一个公司的颜面问题,这样的经理真不知是怎么当上去的。
作者: Davidlzr    时间: 2010-9-4 10:54
你配做经理吗?还敢把事说出来,晕死啦
作者: cary-zhou    时间: 2010-9-4 11:31
支持40楼的```此人活该!
作者: yuanhonguu    时间: 2010-9-6 11:06
这种经理真是活该啊,怎么死都不知道,还整个毛呢,
拿个鞋还报警?做人做到这份上了,真他M的脑子进水.
看来这个经理应该是小学还没毕业的.
作者: Denny.Xie    时间: 2010-9-6 17:38
这种经理真是活该啊,怎么死都不知道,还整个毛呢,
拿个鞋还报警?做人做到这份上了,真他M的脑子进水.
看来这个经理应该是小学还没毕业的.
作者: BBQ    时间: 2010-10-10 00:35
不想骂人,但我真觉得他是猪头一个。
活该,这公司混上这好人也够倒霉。
不是说人不要原则,但是也要适度圆滑。
他的行为最严重可能导致公司大客户的流失
至少那个验货员也放不过他,以后这厂出货,悬。。。  光这点就足够开除他了
作者: roy.zhu    时间: 2010-10-11 15:14
估计那验货员在工厂也挺牛的吧, 要不就是这刘经理傻到家了, 要查也要先查到确实拿了鞋子再报警啊
作者: roy.zhu    时间: 2010-10-11 15:15
听说以前在一家台湾工厂遇到一个保安也是查验货员的包, 还真查到了几双鞋子, 工厂管理部还贴个通告奖励那保安一百块, 哪知道没过几天那保安就不见了
作者: wenbishen    时间: 2010-10-11 16:33
我说,你的标题也有错,不是被工厂报警,是你自己报警的,可怜之人必有可很之处
作者: 退货    时间: 2010-10-18 10:55
这人不光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撞猪上了!
作者: skytang08    时间: 2010-10-20 18:13
不值得可憐的人,,
作者: xiaomincn    时间: 2010-12-9 16:19
明明就是别人挖了个坑让他跳,
而且绝对是很了解他的人做的事情!
作者: ldq1979    时间: 2010-12-17 15:53
我只是觉得这个经理固执了一点,报警就把事态扩大话了
作者: zkingking    时间: 2010-12-17 23:24
公司以他旷工3天就记三大过,然后以此来辞职,太不近人情了,而且还干了十多年的老职员。
但是因为验货员拿了几双鞋子就选择报警,事后还被证明验货员不是偷的,我觉得这是多年的经理也糊涂到该辞退他的时候了,拿那么高的工资,做愚蠢的更不近人情的事。
验货员是不会偷东西的,一般拿的也是样品,即使喜欢拿的东西至少经过某些主管的认可的。
我想公司辞退他,也可能受到很大的压力的,鞋子也常验过,若刻意调毛病,什么鞋都可以被退的。可能工厂被退了不少次了吧。
作者: wilson20    时间: 2010-12-30 20:20
That man is a SB, very big 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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