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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新来的同事说我们验货错了,,郁闷 [打印本页]

作者: INVINCIBLE    时间: 2009-10-29 17:52
标题: 一个新来的同事说我们验货错了,,郁闷
最近来了个新来同事,他验货还真是厉害。。
举例:有一批货有5000,,,随机抽了200个,应为是五金电镀的,发现1个0.8mm到1mm直径的黑点并且有2处,3个表面有差不多有0.5到1mm的气泡并且表面有2处到3处气泡,有1个差不多有1到2mm的表面刮痕线,,这里的6个我判了严重。另外我发现了3个有0.3到0.5mm的气泡但是表面都只有1个到2个气泡,有2个有刮痕但是没超过1mm并且距离比较远,另外还有2个有点灰尘,但是不是很脏吹一下就干净了,和5个有黑点的但是只有0.5到1mm的直径 并且表面有1到2个点 但是黑点距离相差比较远。这里12个我判了轻微 按照1.5和4.0水准,严重最大限度是7 轻微是15 所以我这里判接受了货。。。
可那个新来的说好像说自己很厉害一样他说其实不应该过 他说你有6个严重 12个轻微加起来就有18个,,所以他说不应该过的,他说因为你18个已经超过了这个轻微的15个,所以应该不能过,他说这是比较保险的。。。
大家说说我这样判有问题没 给点意见 还有那个判严重和轻微这里都给给意见,换成是你们你们怎么验 。。
作者: KENW    时间: 2009-10-29 19:04
不知道你说啥?
作者: hhm.owen    时间: 2009-10-29 19:55
以前也听人说过,我想,你那同事应该是这样理解的:
严重缺点-----至少比轻缺陷要厉害,能判严重缺陷肯定就是超过轻缺陷了,当然如果判松点,也可以判成轻缺陷,你想想,6+12个轻缺陷是18个啊,18当然超了啊~~~所以他觉得应该Rej。
我对AQL研究不透,也前也只是听说,最终没有去求证,望专家解释,哈哈...
不过,我觉得五金电镀的东西真的有要求那么严吗?通常情况下,我对功能性的问题比较在意,外观性的问题除非是批量,否则能过就过了~~~
作者: 验货讲原则    时间: 2009-10-29 20:06
原帖由 hhm.owen 于 2009-10-29 19:55 发表
以前也听人说过,我想,你那同事应该是这样理解的:
严重缺点-----至少比轻缺陷要厉害,能判严重缺陷肯定就是超过轻缺陷了,当然如果判松点,也可以判成轻缺陷,你想想,6+12个轻缺陷是18个啊,18当然超了啊~~~所以 ...
iu

不对啊,兄弟,如果都算成MINOR 要大于7+15才退,也就是说都划做轻微,没有严重,那么按照AQL轻微REJUEC话就是大于MINOR +MAJOR的允收数量!所以说,LZ的没错,你的新同事错了!
作者: 验货讲原则    时间: 2009-10-29 20:09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按照你现在有15个轻微,收货了,那么如果多出一个轻微是不是就退货了,那么如果多6个严重就不退货,你觉得可能么,所以还是需要研度AQL的允收条件,它那里还有很多先决条件的,不是表格那些轻微超了就怎么样!
作者: hhm.owen    时间: 2009-10-29 20:15
多多交流下,这种事以后碰得到的,希望各位多多出来发言,哈哈。。。
作者: hdqc168    时间: 2009-10-29 20:23
全是外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全依4.0水准,理解上也就是所有缺陷全算MINOR,18个是超了,不可收货.因为你上面讲的全是表面缺陷,若有像利边,无法适配,这些就不可加一起了;当然,若依你们的表面缺陷标准应为MAJOR的超标了,则MINOR就可无视了,直接拒收.
作者: 验货讲原则    时间: 2009-10-29 20:27
还有一点想交流的是,退货的作用:
1,真的超过了,影响很大,存在严重问题,按照自己理解必定会索赔或者申诉的,就算不超,也要弄超过,给警告一下,理论上工厂都很厚(脸皮),如果想提高工厂品质,那么就要在苗头时把问题放大,放大到不可接收,那么工厂就不会有第二次,遇到同类产品也会控制得很好!此法不适合第三方,都好了,没法抓钱撒!
2,如果是一些判断是轻微的,不影响卖,不会产品很大影响,最起码不会投诉的,那么强说几句,然后给XX面子算啦,超了也没有关系,哪个产品挑小毛病不超撒,呵呵,第三方这个问题应该最安全赚银子的时候吧!
对待工厂,一张一弛,原则要坚持,立场坚定,适当做点人情,放点水,大家配合起来就会舒坦!个人之见!
作者: adamsgs    时间: 2009-10-29 21:33
你同事准备玩数字游戏搞工厂啊!要命
作者: 揚塵    时间: 2009-10-29 21:51
不會吧,Major 跟Minor可以相加的嗎?依你所提出的標準來看,已經對Major加嚴了還相加,是準備要讓工廠提出申訴嗎?Major 就是Major ,Minor就是Minor 請勿混為一談
作者: dannywu    时间: 2009-10-29 23:32
能相加吗!!!!!!!扯谈吧
作者: nora168    时间: 2009-10-30 01:35
这要看你的客人的品质要求了,如果你的客人对产品的外观要求较严。你可以综合你的不良品给一个值超过标准值。这样可以保护自己。
如果客人对产品的要求不是那么的苛刻,没有功能上的问题。就你所说的这些瑕疵应该可以放货。
现在的工厂也不是很好做了,应支持一下就支持一下吧。
作者: glory    时间: 2009-10-30 06:18
有這樣的缺陷統計,只是一些公司自己的內部採用方法.如果你依據AQL統計和品質判斷指引是有衝突的...........
有些公司還採用記分方法-100滿分,要達到95以上才合格呢.
不過這些基本是舊思維的了,國際品質圈里很少採用.有空談談這吧.
作者: lane    时间: 2009-10-30 16:28
基本上来说 那位兄弟算不上INSPECTIOR 连 AQL都不懂 怎么验货
作者: stoicchen    时间: 2009-10-30 19:04
LZ自己也是新人,再来一个新来的同事。
作者: 空中花狐    时间: 2009-10-30 20:35
somehow complicated, somebody can clarify?
作者: Michaelzxb    时间: 2009-10-30 23:52
至于这个问题如果公司要求这样也不是不行的吧我们公司就是FUN加MAJOR大于MAJOR的可收数也是要退货的这是我们的法国老大说
作者: tcsubaru    时间: 2009-10-31 00:25
都是外观,这个数肯定不行啊。REJ啊
作者: 验货讲原则    时间: 2009-10-31 10:42
缺点(瑕疵DEFFECT)分级法制品上之任一特性与规格,图样与合约上一切规定不符者均称为缺点。通常将其分为下列各级;但亦可采用其它分级法,或将这些等级中再加以细分。2-1严重缺点(CRITICAL DEFECT):又称危险缺点,系指根据判断或经验,认为此缺点将能使制造者、组配者或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的可能时,或其最终制品不能执行或达成此制品应有之功能之缺点。2-2主要缺点(MAJOR DEFECT):系指没有严重缺点外,制品单位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客户或使用者之不满意,而会被退货的缺点。2-3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系指对制品单位的使用性能,也许不致减低,或者虽然与规格不符,但在使用和操作效用上并无影响者。3‧允收品质水准:(ACCEPTABLE QUALITY LEVEL,AQL)AQL是消费者认为满意的制程平均时之最高的不良率。通常同一AQL值样本大时比样本小时之允收机率为高。在105D表中AQL的顺序是自0.01至0.10有五级,0.10至1.0有五级,1.0至10.0亦有五级,每级是以5 10的几何级数排列,次一AQL级等于前一AQL的1.6倍。当AQL值在10.0以下时,可用不良率或百件缺点数表示,超过10.0以上时,仅能用百件缺点数表示。样本大小亦系以5 10的几合级数排列。4‧检验水准:一般检验水准有I、II、III三级,除非有特别规定,都采用II级检验水准,不过无需太高判别力时,可采用I级水准,需要较高判别力时,则采用III级水准来检验。另一特殊检验水准有S-1、S-2、S-3及S-4四级。采用特殊水准是希望样本数较小,当批量极大时,或检验成本甚高,且允许有较大冒险率时,或破坏性检验,可以采用特殊水准以求抽样计划。
:允收与拒收之判定:5-1单次抽样时,若样本中不良品为d个则:          d ≦ Ac允收        注:Ac为允收不良数          d ≧ Re拒收        注:Re为拒收不良数           (正常或加严检验Rc=Ac+1)5-2双次抽样时,若第一次抽样d1个不良品,第二次抽样有d2个不良品时:      第一次抽样不良品有d1个        d1 ≦ Ac1     允收        d2 ≧ Re1     拒收      在第一次抽样Ac1<d1<Re1的条件下,再做第二次抽样,有d2个      则(d1+ d2)≦  Ac2    允收      则(d1+ d2)≧  Re2    拒收      (正常或加严检验Re2= Ac2+1)5-3多次抽样时,若di表第i次抽样时之不良品数则:     Σdi  Aci   ≦    允收           Σdi  Re1   ≧    拒收     Aci<Σdi<Rei   再抽样(i=1,2‧‧‧7,且正常或加严检验Re7=Ac7+1)二‧MIL-STD-105D(或ABC-STD-105)抽样表之使用步骤1.        指定送检验批量N。2.        决定允收品质水准AQL值。3.        决定采用单次、双次或多次抽样方式。4.        选定检验水准,除非特别指定,一般均使用II级水准。5.        由批量N及检验水准在表(6-1)中查得抽验样本代表。6.        视抽样方式及检验严格的程度(开始均选用正常检验),分别使用〝正常〞、〝严格〞或〝减量检验表〞,由代字及AQL值查得抽样计划。7.        使用各表之代字与AQL值之相交栏,求得样本数n,允收不良数Ac及拒收不良数Re。范例:A.        待检出货产品数量(BATCH SIZE)1000PCS。B.        主要缺点(MAJOR DEFECTIVS AQL=1.5)允收标准。C.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IVS AQL=4.0)允收标准。D.        采用单次(SINGLE SAMPLING PLAN)抽样方式抽样。E.        采用II级检验水准(INSPECTION LEVEL II)。F.        由A-E之条件,由(6-1)样本代字表查出其代字为〝J〞,再由表(6-2)单次正常检验表查得:‧        样本大小(亦即要抽验的产品数量):80PCS‧        抽验箱数须至少为总箱数的开根号值,例如:总箱数为200箱,抽验箱数至少需15箱。G.        主要缺点(MAJOR DEFETIVES):   ‧而AOL=1.5允收水准,其可接受的不良品数为3PCS=Ac。                              拒收的不良品数为4PCS=Re。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IVES):   ‧而AQL=4.0允收水准,其可接受的不良品数为7PCS=Ac。                              拒收的不良品数为8PCS=Re。由上叙的条件及查对的数据,即为你此次对此批货在做抽样检验时所要遵循的标准,届时你即可依实际的不良品数和标准之相符或差异数做为对此批货允收或拒收之判断判定。
作者: frankfu11    时间: 2009-10-31 22:30
AQL表不是天书,这个判断还是看个人经验的,那些整天拿个数字和工厂去说超一个2个MINOR的人会被人看不起的,要么找CR, 要么超很多.不然你都不好意思开口~
作者: 验货讲原则    时间: 2009-11-1 00:38
原帖由 frankfu11 于 2009-10-31 22:30 发表
AQL表不是天书,这个判断还是看个人经验的,那些整天拿个数字和工厂去说超一个2个MINOR的人会被人看不起的,要么找CR, 要么超很多.不然你都不好意思开口~


是啊,和工厂也不能瞎胡闹,MINOR返工,会让人觉得你这个人有问题,太挑剔,除非小瑕疵太多了。我们看货的,还是要和工厂搞好点关系,毕竟中国是人情社会,虽然我们知道这个关系是互相利用,但是不必要撕破脸,对谁都不好,所以我一般都是找MAJOR或者CR返工,不伤和气,呵呵!高调做人,低调做事!
作者: szpolman    时间: 2009-11-1 13:44
不知道你的新同事怎么PASS这么多关进来的.基本知识不扎实也出来混
作者: songli    时间: 2009-11-1 19:41
我同意要更理性的看待问题,不能只死扣数字!
作者: kalyzhen    时间: 2009-11-1 21:01
其实这跟跟每个公司的规定是有关的,如果你们公司是按照MAJ跟MIN分开来算的话,那就你是对的,如果你们公司规定是MAJ+MIN,那就是你同事是对的啦!
作者: GORDONCHEN    时间: 2009-11-1 22:39
这个问题是值得讨论的,希望有权威的人士能解释一下。
作者: kimxiao    时间: 2009-11-1 22:48
从没见过有人相加的......见识了,不过不赞同.
作者: xieweilio    时间: 2009-11-2 09:20
AQL分开是对的,如果公司要加一起另当别论。
接近reject时可以加验,再看情况,如果还是接近,就请示上级咯
作者: yao1000    时间: 2009-11-2 13:49
值得讨论一下。
作者: newstar    时间: 2009-11-2 14:39
表面都起泡了,那就是表面处理有问题了
作者: newstar    时间: 2009-11-2 14:42
因起泡问题就可判RJ,验货不可太拘泥于AQL。
作者: shenhb001    时间: 2009-11-2 15:38
你的同事错了,如果按照抽样判定标准,就应该放行。除非你不使用这个方案
作者: hejie    时间: 2009-11-3 11:16
规定是死的,东西是活的。
作者: stevencao    时间: 2009-11-3 11:37
好象有点扯淡
作者: penxq83    时间: 2009-11-3 13:06
真的有学习了,下次没事的话就给人吹吹,说有这抽样方法的,还是国外引进的
作者: 偷薪海盗    时间: 2009-11-3 14:23
具体的要看AQL标准了,但是自己也可以酌情考虑,标准也是人定的嘛!
作者: gulang    时间: 2009-11-3 15:29
我要是工厂的人就上去抽你那个同事的嘴巴子,举个不伦不类的例子,法律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那照你同事的逻辑这个世界怎么着都是重婚罪,因为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不就是两个了吗。一个男人有两个妻子不就重婚了吗?重缺陷轻缺陷都是缺陷,在判定合格与否的时候要相加,那男人女人不都是人嘛,判定重婚与否时不也要相加吗?!!
   楼主是不是在作秀啊,真有这么可爱的人?
作者: santwong    时间: 2009-11-3 16:37
学习了,不错.谢谢各位大虾
作者: stoicchen    时间: 2009-11-3 17:23
原帖由 hejie 于 2009-11-3 11:16 发表
规定是死的,东西是活的。


那是,如果觉得整批货的质量不怎么样,就直接把你所说的defect都记minor, fail掉它。但是基本的AQL标准和要求还是要遵循的
作者: hdx088    时间: 2009-11-3 20:20
轻缺陷和重缺陷可以相加的吗?小心工厂放狗咬你
作者: 小坤坤    时间: 2009-11-3 21:15
Major 就是Major ,Minor就是Minor 請勿混為一談
作者: 明月心    时间: 2009-11-3 23:15
原则就是原则,标准就是标准。

MAJOR 就是MAJOR ,MINOR 就是MINOR,不能相加,不要因为退货,没有标准。

AQL 值大是因为客人要求不是太高,货值也不大,客户能接收这么大的风险,何况抽样也是一个概率的问题,AQL值小的,那得注意了,客人的要求肯定很高
作者: lucky518    时间: 2009-11-3 23:28
maj=1.5,min=2.5,maj+min=4.0
作者: adsl2008    时间: 2009-11-4 09:43
原帖由 dannywu 于 2009-10-29 23:32 发表
能相加吗!!!!!!!扯谈吧


假如major:3.    4
       Minor    7 .  8
但是实际验货,Major只有1个,而Minor却有8个,那是拒收还是收货呢?可以Accept
作者: penxq83    时间: 2009-11-4 12:34
肯定是不可以收货的
作者: ricky    时间: 2009-11-4 19:34
我一般都不用MIN杀货,如果用MIN杀货,肯定是远远超标,不会是只超1个2个
作者: WHG168    时间: 2009-11-4 19:34
希望各位多多出来发表个人言讲

作者: silixi123    时间: 2009-11-4 21:12
一般判RE的话主要看它的 Major

MIN的话一般不会RE
作者: renxuefei000    时间: 2009-11-5 18:16
这个东西就的你们之间相互调节       多思考   多看一些相关的安规
作者: joe-ac    时间: 2009-11-5 23:01
如果major and minor可以相加,就不需要区分它们啦!!!
作者: marktes    时间: 2009-11-6 04:11
原帖由 INVINCIBLE 于 2009-10-29 17:52 发表
最近来了个新来同事,他验货还真是厉害。。
举例:有一批货有5000,,,随机抽了200个,应为是五金电镀的,发现1个0.8mm到1mm直径的黑点并且有2处,3个表面有差不多有0.5到1mm的气泡并且表面有2处到3处气泡,有1个差 ...


什么是验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有谁对谁错的,一切用事实说话。
作者: WHG168    时间: 2009-11-6 07:37
多多交流下
支持8楼的观点
作者: mgq139    时间: 2009-11-6 08:55
请问6个严重,12个轻微的货的质量差还是18个轻微的货的质量差?

如果认同前者质量比较差的话(6个严重差过6个轻微,那么整体就应该是6个严重+12个轻微要差过6个轻微+12个轻微=18个轻微),为啥后者按轻微15个的标准要退货,前者却要接受?

如果是同一类型的缺陷,计算轻微的数量时要加上严重的数量的。
作者: 森蓝    时间: 2009-11-6 09:32
新人的意见未必就没有建设性的,往往新人的思维比我们老员工较灵活 发散,几百家所长才是发展硬道理啊。
作者: htk600777    时间: 2009-11-6 10:12
Major 就是Major ,Minor就是Minor
作者: mgq139    时间: 2009-11-6 10:22
major/minor是按对产品质量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评估一个或一批产品的整体质量时,不能将它们割裂开的

简单的逻辑比较,1个严重+1个轻微,此产品质量肯定差过同类的2个轻微缺陷。
作者: godferry    时间: 2009-11-6 12:11
其實你定抽樣計劃時會定AQL,只是AQL標準是多少需依經驗及客戶要求去制定,沒有加法問題吧!
其次電鍍層外觀有氣泡是電鍍液雜質或者針孔易造成鍍層剝落影響外觀
作者: jiuzhi    时间: 2009-11-6 14:03
我个人觉得这是你自己原则性的问题,在坚持标准的同时有自己的一个尺度。从使用的角度来讲,你能确定问题能给工厂带来多少危害,在这种程度只能自己掌握,
作者: china911    时间: 2009-11-6 15:08
我认为假如Major 收7, Mnior 收11,
现若M为6, Mnior 为12,可视为M:7pcs, MNIOR 为11pcs,即使其中一个轻微判为严重,仍在接收范围内,应该是可收货;
若现实为M,5pcs, Minor 为14, 可视为M7, Minor 12,此时Minor 仍然超出,应reject
若现实为M,8pcs, Minor 少于11,严重问题超出标准,即时轻微数量很少,还是应直接退货。

我觉得这是比较合理的判断标准~~大家继续交流~~
作者: peter_chen8    时间: 2009-11-6 16:35
我们的收货是按楼主说的一样,但新人也有他的想法,说来也有道理,要好好研究才知道了。
作者: vincent090    时间: 2009-11-6 18:50
标题: 回复 10# 揚塵 的帖子
楼主没有错,你同事错了。
作者: wwgtomey    时间: 2009-11-6 19:27
我也认同楼主
作者: jxwilson    时间: 2009-11-7 00:04
Major 跟Minor还可以加起来算啊 ? 真牛,又一个新定义诞生了,好自为之吧 ,LZ  现在工厂醒目的很,这样搞的话找吊啊......
作者: 小白杨    时间: 2009-11-7 10:18
看完了
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各位师傅  门
五金电镀件分 滚镀  和挂镀  
如果五金件小 一般都是采用滚镀  除非特殊要求
滚镀出现 轻微划痕  是很正常的
出现小黑点 那也是钝化中件与件中粘贴的产生的

气泡  那钝化的不好
如果较多
需要 返工 挑选的

评论完毕  
有 不足 之处   
还望大家指点
作者: steven1009    时间: 2009-11-7 13:16
原帖由 frankfu11 于 2009-10-31 22:30 发表
AQL表不是天书,这个判断还是看个人经验的,那些整天拿个数字和工厂去说超一个2个MINOR的人会被人看不起的,要么找CR, 要么超很多.不然你都不好意思开口~


顶这个
作者: mgq139    时间: 2009-11-7 20:03
要吊人也要能搞懂基本的逻辑先,啥屁都不懂吊什么吊
作者: 松口人家    时间: 2009-11-7 20:34
其实是你的同事在玩工厂,说白了就是以前都是玩工厂的。现在他/她可能不了解你们的运作。
作者: kinzo    时间: 2009-11-7 21:37
原来可以这么搞工厂的?
老夫又学了一招
既然MIN和MAJ可以相加,那你们公司还分MIN和MAJ干什么?
作者: mgq139    时间: 2009-11-7 23:19
在应用MIL-STD的接收标准前要先搞清楚验货的目的,验货的目的是搞清楚整批货的质量水平.为了能细分比较,才产生了min和maj,但不表示完全将min和maj看成互不相干的数据.

任何对评价整批货的质量水平有用的数据都要综合考虑,这样才能降低误判的风险,保证客户的利益. 从对货物的整体质量的评估上来看, 1个maj+1个min的货是要差过1个min+1个min的货,如果后者要REJ,前者更应该REJ,难道不对吗.

不要那么教条的看接收标准, 接收标准正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的
作者: stoicchen    时间: 2009-11-10 20:30
原帖由 mgq139 于 2009-11-7 23:19 发表
在应用MIL-STD的接收标准前要先搞清楚验货的目的,验货的目的是搞清楚整批货的质量水平.为了能细分比较,才产生了min和maj,但不表示完全将min和maj看成互不相干的数据.

任何对评价整批货的质量水平有用的数据都要综 ...


不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这是典型的农民思维,AQL和Crtical,Major,Minor就是综合考虑的,学过概率和统计的或者考过AQSIQ都知道。我们的工作和判定要有起码的依据或标准(如你所说,你认为Major更重要得多,可以把Major的AQL=0 or 0.065)

我们会碰到太多这种情况了:很多工厂在minor超标的情况下要求验货员把比较严重的minor记成major

前面有位同学说得很好,你如果觉得这批货有问题,不要用超一两个minor来退货。没有东西是perfect的,想找问题还找不出吗?该遵守的要遵守,该变通的变通,只要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
作者: mgq139    时间: 2009-11-11 12:38
晕S,major当然有major的AQL,但AQL并不会自己综合考虑什么critial, maj, min。你指定多少就是多少,一旦AQL指定,它的置信率就固定了。这个例子和AQL针对maj定严点,针对min定松点没关系。这个例子是讨论如何计算min的数量才能更确切的反映或比较货的质量水平。
概率论里面抽样理论的接受和拒收方案就是拿一个假设的标准质量水平和实际检验的比较,如果一个抽样计划min的拒收是15,它就代表一个假设的一批货的质量水平是有15个min,验货员检验出的质量水平和这个比较,差过它的就拒收。那么检验出的货有1个maj,14个min,它是不是比那个假设要拒收的货还差?验货员首先问问自己这个问题,再谈什么概率论。
评估minor的时候比较major的数量,就像打牌的人比较两组牌大小,有点常识的人都会觉得那个例子很荒谬啦。学过工程的人会自然而然的反应到怎样计算min的数量。
作者: sunning2008    时间: 2009-11-17 10:22
这个我觉得是每个人心理尺度不同.外观问题本来每个人理解的就不是完全一样.出现这样的分歧也正常,
作者: zybh    时间: 2009-11-17 14:50
我也是按你说的这个样子呢
作者: tcsubaru    时间: 2009-11-17 22:08
原帖由 mgq139 于 2009-11-11 12:38 发表
晕S,major当然有major的AQL,但AQL并不会自己综合考虑什么critial, maj, min。你指定多少就是多少,一旦AQL指定,它的置信率就固定了。这个例子和AQL针对maj定严点,针对min定松点没关系。这个例子是讨论如何计算mi ...


这位同学说的很有道理啦,我比较赞同新人的想法,其实这货的质量是比孤立的从MAJ MIN判断来的恶劣了。
作者: jetw    时间: 2009-11-17 22:20
新人加新人,这家公司也完了。
作者: CDEVFR    时间: 2009-11-19 10:35
不會吧,Major 跟Minor可以相加的嗎?依你所提出的標準來看,已經對Major加嚴了還相加,是準備要讓工廠提出申訴嗎?Major 就是Major ,Minor就是Minor 請勿混為一談 ..
作者: tony2398    时间: 2009-11-21 14:48
老弟:我个人觉得你绝对没有问题!。。。。。。不管是从AQL还是实际经验来讲,你都是正确的!一个只会拿着AQL表来进行验货结果判断的inspector就像一个在战场上拿着兵书来打仗的人一样,或者拿着尺子去买履的郑人一样,最后的结果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验货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一个真正合格的验货员是要许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断地学习才能做到的!。。。。。。
一个只会照本宣科的人,不管他做了多少年验货工作怎样把AQL理解深刻到如何深的程度,都不能称之为验货员!只能称之为验货工具!。。。。。。
不知道你是否同意我的观点?。。。。。。
作者: kimxiao    时间: 2009-11-21 15:23
MAJOR 和 MINOR 是不能相加的。
作者: wqf_3    时间: 2009-11-23 15:48
发表于 2009-11-11 12:38  只看该作者 晕S,major当然有major的AQL,但AQL并不会自己综合考虑什么critial, maj, min。你指定多少就是多少,一旦AQL指定,它的置信率就固定了。这个例子和AQL针对maj定严点,针对min定松点没关系。这个例子是讨论如何计算min的数量才能更确切的反映或比较货的质量水平。
概率论里面抽样理论的接受和拒收方案就是拿一个假设的标准质量水平和实际检验的比较,如果一个抽样计划min的拒收是15,它就代表一个假设的一批货的质量水平是有15个min,验货员检验出的质量水平和这个比较,差过它的就拒收。那么检验出的货有1个maj,14个min,它是不是比那个假设要拒收的货还差?验货员首先问问自己这个问题,再谈什么概率论。
评估minor的时候比较major的数量,就像打牌的人比较两组牌大小,有点常识的人都会觉得那个例子很荒谬啦。学过工程的人会自然而然的反应到怎样计算min的数量。

这位老兄说的有道理,这应该才AQL真正的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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