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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薪问题------二月工资计算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eanwu    时间: 2009-9-19 15:05
标题: 日薪问题------二月工资计算问题
刚遇到一个问题, 一个厂工人是按日算工资, 37元一天, 其中一个工人2009年2月上班19天, 停工待料1天,(本月恰好周一到周五的总天数是20天)  工厂给工资是37*20=740元, 低于东莞的770的标准, 我觉得是违法, 不知各位怎么看?
作者: njhappyboy    时间: 2009-9-19 22:35
我也觉得是违法的,应该给770元
作者: njhappyboy    时间: 2009-9-20 09:48
我也觉得是违法的,应该给770元
既然是日薪制,就应该是每日结算工资,但是工厂又是37*20=740元(月结算工资),我觉得应该算他月薪制而不是日薪制,他不过是想用日薪制的概念钻一下空子而已。按照月薪制,工人当月提供了全部劳动(停工待料一天应该支付正常工资),没有扣除项目,所以应该发放至少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的工资
各位以为如何呢?
作者: smilfor    时间: 2009-10-21 23:06
可以不算做是违法的,因为37*21.75=840>770,本来月份就有大小月之分的,如果每个月都是按日薪RMB37来付的,那就没有关系
作者: 山野牧歌    时间: 2009-10-22 08:55
应该不算违规吧   
770除以21.75=35.4
而工厂的日薪为37,已经达到了最低标准
但是为了让他们审核员闭嘴   当当月出勤天数少于21.75的时候,还是给他们补足770是最安全的了
作者: lxgyang    时间: 2009-10-22 09:05
不算违规
命题就是日薪,当然要换算成日薪来做评价
作者: Deanwu    时间: 2009-10-22 10:35
标题: 没有日最低工资标准
据我的理解, 最低工资标准只有全日制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什么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判定是否达标,应该是换算后必须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只要他出满考勤; 至于,给出的(非)全日制的小时或日(正班或加班)最低标准,是方便计算用的,不是用来判定是否达标的,不知各位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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