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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3岁儿童玩具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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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njiang_8888
时间:
2009-5-18 11:37
标题:
0~3岁儿童玩具分级标准
3
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最重要的是应考虑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
适合于
3
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的部分特征,根据玩具的类别列在下面:
●
玩具娃娃
:
供手持或搂抱的身体柔软的婴儿娃娃或人物娃娃,
填充的或
“
豆袋
”
类娃娃,形状简单
(
包括附件
)
的碎布娃娃或布娃娃和面貌简单、四肢关节处活动范围有限的轻型小巧的塑料娃娃。
●
婴儿玩具
:
供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使用,能很容易地被小手握住、晃动、抓住、摇动发声或抱住的玩具。
●
玩具车
:
外形简单结实的汽车、卡车、船及火车,以简单色调装饰,没有微细外形刻画并对车辆的具体牌子或型号没详尽描述说明,并且只要求简单的使用动作
(
例如滚动、翻倒、推动及放开
)
。
●
动作玩具
:
供识别声音或图画用的简单动作玩具及惊奇动作玩具。
●
早期学习玩具
:
供基础学习训练
(
例如字母、数字或图案
)
、简单的形体动作训练
(
例如转动轮子或旋钮
)
,拉开和放开或根据大小分类等玩具
(
例如书和拼图
)
。
●
软体的球或类似物品
供挤压、摇动、滚动或扔掷的柔软的、质量轻的球或类似玩具。
不适宜
3
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被认为不适合
3
岁及以下儿童的,而未加贴年龄标识的玩具具有以下特征:
●
要求复杂的手指动作或控制调整,将复杂的小块装在一起的玩具;
●
游戏类玩具,例如要求或含有超出
A
、
B
、
C
或
1
、
2
、
3
范围
(
即最基本知识
)
的阅读能力的内容的游戏类玩具;
●
模拟成人体形或特征的玩具及其相关附件;
●
收藏系列
(
例如:人物造型和车辆
)
;
●
弹射类玩具,发射的车辆、飞机等;
●
化妆套具玩具;
●
含有长绳或带的玩具。
另一个被引用的主要发育分界线大约为
8
岁,在这个阶段阅读能力已有进步,儿童自己能阅读、理解注意说明、警告等,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说明和警告对于安全使用产品是必需的,该类产品应贴上供
8
岁以上的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识。
作者:
明月心
时间:
2009-5-18 12:25
多谢,学习了!
作者:
nora168
时间:
2009-5-18 13:00
thank you for you information!
作者:
pinkyng
时间:
2009-5-24 02:24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作者:
jknew
时间:
2009-5-24 08:01
Thanks!lz
作者:
kenshine
时间:
2009-5-27 16:22
还好,具体些就好了
作者:
tti191904
时间:
2009-6-5 12:54
好资料
,
下载来学习下
,
博采众长
欢迎光临 验货员论坛 (http://bbs.wtoq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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