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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要小看了样本量字码 [打印本页]

作者: lwmpeter    时间: 2008-12-10 14:18
标题: 不要小看了样本量字码
上面楼主提出产品批量为 20 时 抽取样本量2 ,检验结果合格。但出货到客人手上发现有2 套出现严重问题。 楼主说公司通知要扣RMB ,这点从抽验职责的角度上我也持赞同的,毕竟是公司,有一定制度的,楼主不要生气,下面是我的分析请大家评判 , 谢谢。
1:样本量没有抽够
  以MIL-STD-105E 这套系统其它系统也一样,在正常状态下采用一般检验水平的II 级方案,按AQL 表上当产品批量是16-25时 样本量应是 5 (样本字码为C ) 而不是2 ( A )。 说不定当你抽够了样本时问题就已抓在你手上了,也不会有客人的投诉。
2:我们采用正常检验一般水准的二级方案本身被接收的概率就只有 88% 也就是说还有12%退货可能性或者说有12%的产品可能会不合格。折合实物就是 2.4 套产品可能会被拒收。本身就有很大的风险的。
3: 你现在只取2 套样本,理论上来讲可以说是你现在采用的是正常状态下特殊检验的S-1 或S-2 水准 。降低了验收标准。这样风险就更大了。这个标准通常在功能检验时是不敢采用的。
4:一般来说规则的转移是要有依据的,最少也要向公司主管请示的。因为我们不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而我们只是执行者。
5: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想楼主选用特殊检验方案的风险太大再加上有能运气也有一点吧 ,所以就有客人来投诉你了。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我不是你们公司的,不代表任何意见。 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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