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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辞职时,你会撕破脸皮说狠话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pyni0716929    时间: 2008-10-21 09:47
标题: 辞职时,你会撕破脸皮说狠话吗??
    人在职场,辞职、跳槽、换工作是不可避免的事,那么在辞职时,你会不顾风度、撕破脸皮对原老板说狠话吗?我想也许很多人都是会有所表示的,近期周围遇到了很多辞职的事件。多数人都是抱着以和为贵的想法的,可最终却还是弄的不愉快,甚至于撕破了脸。当看到这些,对于自己也感觉到了心悸,届时自己要辞职时,是否也要费尽一翻波折呢???
      友好离开,也许是大家表面上会保持的心态,但内心呢? 辞职时你又会说些什么呢?可有什么高招,既可以潇洒的离开,拿到自己该得的,又能与原老板保持原有的“情份”??
      期待各位的指点!!
作者: 1234567890    时间: 2008-10-21 10:05
现在的老板真TMD不是人。就是你再卖命,还是那样。
作者: tonyleework    时间: 2008-10-21 10:16
再见也是朋友!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只要不到万不得已时还是不要那样做的好。
作者: david.ful    时间: 2008-10-21 10:48
还是不要撕破的好!有时侯世界真的很小!
作者: yulindhdn    时间: 2008-10-21 11:05
是的。。。给各自留点面子。。。
作者: 布丁    时间: 2008-10-21 11:17
如果拿到自己该拿的,谁还会撕破脸皮呢,是吧。但是又有哪个老板心甘情愿的为你付出那些呢,所以有些事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做到心平气和就好了。。。。。。
作者: david670    时间: 2008-10-21 12:04
曾经一个老大在让我背黑锅,给我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最后还是辞职了,去老板哪儿签字时,老板问我很多,但我什么也没说...........
作者: 一个验货员    时间: 2008-10-21 12:24
绝对不会,
作者: worldlink    时间: 2008-10-21 14:20
好像是LZ的周围同事离开时,都说狠话吗!除非公司对你不仁,你就可以对公司不义!
当然,一般都不会闹到这种地步,有时候会不如意,但也需要能屈能伸,撕破脸是不好看的。
作者: kevinyang    时间: 2008-10-21 17:17
难道你准备辞职/?最好先找到后路。。。。
作者: adsl2008    时间: 2008-10-21 17:50
先给他脸,要是给脸不要脸就翻脸
作者: adsl2008    时间: 2008-10-21 17:53
原帖由 david670 于 2008-10-21 12:04 发表
曾经一个老大在让我背黑锅,给我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最后还是辞职了,去老板哪儿签字时,老板问我很多,但我什么也没说...........


现在人有时候不要太傻,既然对你不仁,也不要对他讲仁义.
作者: VisInspection    时间: 2008-10-21 19:49
老板只记得你做错了什么  永远不会提加薪的日子
作者: percyliao520119    时间: 2008-10-21 20:22
哈哈,我想这个谁都说不准,,,,
作者: NO.7    时间: 2008-10-21 20:57
好合好散吧
但是也不能让人随便欺负了
作者: jack.mao    时间: 2008-10-21 21:59
没什么关系!主要是争取到自己的利益。要认识自己的位置,和老板可不是朋友。。都是在外面混的,生意场上的人,就算现在撕破脸了。以后见面只要还有利益相互依存就一样会破镜重圆 。。老板可比你更懂这些!所以不必因此不爽,因为你争取的是你应得的部分!
作者: jimmy123    时间: 2008-10-22 09:34
我觉得没谁会无理取闹的,肯定是有原因才会这么做的
作者: cpyni0716929    时间: 2008-10-22 09:54
标题: 回复 9# worldlink 的帖子
其实也不是全部了,但是大多数都是不欢而散的。没人会喜欢这样,毕竟是相处了那么久的啦。
作者: BiilCheng2008    时间: 2008-10-22 10:59
同意大部分人的做法。 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搞的大家都不舒服。
作者: 家在路上    时间: 2008-10-22 12:20
唉, 我就是为了保持友谊以和为贵的想法, 好多应给我的都没拿到就连应给的加班费应给的社保随意克扣的工资等, 在老板眼里我们永远是过客是打工者, 你的容忍和善良只会招来老板的更XX, 自己想吧. 总之,现我在算是想通了
作者: 家在路上    时间: 2008-10-22 12:27
我离开公司时, 由于近排单少没差出, 老板倒扣我们基本工资(=出一天算一天), 有一个月扣得只拿几百块, 我找老板要, 她说我为难她没良心......呵呵,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她, 从中让我明白了好多人生道理 !
作者: shanyi026    时间: 2008-10-22 13:26
最好不要这样咯
作者: fredgui    时间: 2008-10-22 13:34
辞职时算总账,说狠话又有什么用,去告他
作者: wang9999    时间: 2008-10-22 13:43
在我第一次交辞职信时,公司老大的脸都很快变黑了,而且都是恶言狠语的说了一大堆,让你不撕破脸皮都难.
作者: snfnpl_2010    时间: 2008-10-22 14:23
不到最後一步,最好不要,因為有時候這個世界真的很小。但有時候為了自己的血汗和尊嚴,就算撕破臉也沒有關係,別人就不把你當人看,你也沒有必要把他當人看,做領導的人不止他一個
作者: hnsxpx555    时间: 2008-10-22 15:35
用宽容的心去对待每件事每个人!
作者: cexopgfai    时间: 2008-10-22 16:57
看看他平时是怎么样对你的了,
作者: tamelesswolf    时间: 2008-10-22 17:36
给对方后路也是给自己后路,说不定哪天你们还会是朋友,凡事不是做得太绝了
作者: ddm80    时间: 2008-10-22 18:24
对好人你要比对他还好,对恶人你要比对他还恶!
作者: coolwl    时间: 2008-10-22 18:56
以个人经验来说,不要撕破的好。
特别是大公司出来的时候,不但不要撕破还要和他打好招呼,因为你去新公司人家会查你的底!
作者: 小参    时间: 2008-10-22 19:10
过后阴他就可以了
作者: xiaojun98    时间: 2008-10-22 21:46
看情况, 如果老板真的很垃圾地主,撕破脸皮破口大骂也不为过
作者: hunanlixianli    时间: 2008-10-23 08:58
找好工作再辞吧
作者: jackiexie2005    时间: 2008-10-23 14:37
尽量不要了,有时关系稳定远比补偿的这点钱要强
作者: szbenlau    时间: 2008-10-23 15:17
俗话说:今日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作者: AmyMeiMei    时间: 2008-10-23 15:34
呵呵,撕破總是不好的,有時候世界真的很小,說不定拐個彎你們又碰到或是同事了.
作者: xgp817@163.com    时间: 2008-10-23 15:36
thank you very much
作者: hemin3101007    时间: 2008-10-23 15:40
有感情就没必要 那样啦,表现一下大将风范呀
作者: granwin    时间: 2008-10-23 20:41
属于自己的当仁不让,有头发的谁想做癞痢。
作者: seagull6118    时间: 2008-10-25 00:44
标题: 抽死他!
真的把我逼急了,我走的时候会送给他一条中华烟,抽死他!
作者: cpyni0716929    时间: 2008-10-25 09:58
标题: 回复 40# seagull6118 的帖子
嘻嘻,你还真牛呃。“抽死他”哈哈……
作者: sunp    时间: 2008-10-25 14:40
标题: 各人有各自的情况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可能反面好,有的以和为贵好.
作者: well_2006_2    时间: 2008-10-25 15:27
记得我辞职时,不知为什么没说出狠话,对原先的种种坏事也记不起来了,该拿的也没拿到,最后就走了,当时觉得很亏,现在回头想想不就这点损失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 puwei    时间: 2008-10-25 16:08
把心放宽  什么都不是绝对
作者: puwei    时间: 2008-10-25 16:10
千古兴亡多少事   相逢一笑泯恩仇
作者: nemoyip    时间: 2008-10-25 19:20
心理可以先阿Q一下, 實際還是平和礼貌些好, 中國人還是要繼續發揚儒家文化的精髓
作者: JACK-WANG    时间: 2008-10-26 11:06
一切都是没有办法的呀!你不主动打别人,不一定意味着别人不打你呀!!!
作者: richwalk168    时间: 2008-10-26 11:43
看你怎么找借口罗
我辞职都跟原来老板保持良好联系
作者: zhukai777    时间: 2008-10-26 12:06
如果公司把该给的薪水,赔偿都给了,那也没什么说的,更没有必要去说什么狠话.
当然,碰上无赖公司的话,乱扣薪水,不给的话,那可以适当的"恐吓"对方.
当然还是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siwa999    时间: 2008-10-26 15:12
hj好聚好散,这样才好
作者: hljcsha    时间: 2008-11-4 21:42
是个问题 要准备一个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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