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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N71-1修订草案 将新发布含磁体玩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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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g
时间:
2008-7-23 10:47
标题:
EN71-1修订草案 将新发布含磁体玩具要求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公布了含磁体玩具的草案要求。提案将会在六月举行的CEN年会上进行探讨。下一步则是启动投票程序。
如果提案通过,则将由CEN发行标准的修订本。发行预计在2008年底进行。请注意,仅有当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期刊上发行后标准方可成为与玩具指令相符合的标准。在此之前,有关含磁体玩具的警告标签的欧盟暂行决议2008/329/EC是有效力的。
意外事故
现已报道的几起意外事故均有关儿童摄食小型强磁性磁体。当儿
童吞食多个磁体时,这些磁体会在儿童体内相互吸引,并导致肠
穿孔或肠梗阻。磁体需要通过外科手术方可取出。
提议要求:
玩具内磁体的磁性应该磁性较弱,或尺寸较大。
随着磁力的减弱,磁体透过肠壁相互吸引的风险亦会减弱,并且如果部件越大,摄取的风险也会减少。该 项要求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直至14岁)。
特别提议的要求为:“磁体或磁性零件的磁通指数不得少于50 kG2mm2(0.5T2mm2),或者不得完全安装至小型圆柱形部件内”。
现已引进一项新的测试方法来测量磁通指数。该方法等同于ASTMF963测法,并要求使用高斯计。
嵌入零件的磁体不得脱出。可能脱出的磁体应接受测试,如跌落测试、撞击测试、拉力测试等。如果磁体以深埋方式安装,则无法进行拉力测试,而新引进的测试方法则是由另一个磁体吸引出该磁体。
豁免:
该要求不包括玩具中的电气或电子零件的功能性磁体。它们不会同作
为玩耍功能一部分的磁体一样产生同样的风险。用于以下部件的磁体
可不纳入该要求,电气马达、扬声器、或电路板继电器内部磁体。
警告要求
适用于8岁以上儿童的磁性/电气实验装置如果携带警告标签,则可以
不纳入该要求。此类豁免仅适用于更为高级的实验装置,包括电气马
达组件、扬声器、门铃等,即产品的功能需要磁性和电力运用。
作者:
garygan
时间:
2008-8-12 09:56
我没有这类玩具,现正关注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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