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iger 于 2008-4-3 13:17 发表 有这么严重吗,不就10天吗,大方点不要了.
原帖由 kentung 于 2008-4-14 14:14 发表 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有些野鸡公司专门钻我们QC急于找工作或者急于跳槽的空子,LZ不一定有合同做为证据,就是去找劳动局也不一定会被受理。如果该公司真的是无证经营,倒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和税务局举报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