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公司结束,而我们却没有得到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tanxing    时间: 2008-1-25 13:51
标题: 公司结束,而我们却没有得到赔偿
我在2005年7月进入香港九龙尖沙咀的一间玩具行上班,该行已经注册有10年这久.我的职位是验货员.同事和我一共4人.主要负责内地各工厂的产品质量.公司没有给合同我们签.每次到月底香港经理就拿工资到罗湖发给我们.工作按排都是电话沟通.报告资料用传真方式.一直到2007年12月1日,香港公司的负责人姚生通知我们到罗湖拿11月份工资.并说公司已经解散.<我们当时都觉得很意外,因为当时工厂也有货在生产.>姚生说12月月底会赔偿多一个月给我们.12月月底到现在都没有接老板电话.而且打老板的电话也不接.听香港的同事的电话才知他们都在遣散那天已得到了足够的赔偿.公司也已在清盘.这样我们才发觉到不公平.香港的同事得到赔偿,而我们内地的同事却没有.大家说这种情况我们还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我们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有同事为公司工作最长的有6年.最短的也有3年.
作者: gcitony    时间: 2008-1-25 14:13
可以尽快申诉一下,注意保留相关资料
作者: 純爺們→軍    时间: 2008-1-25 14:16
人当时不在现场   是有区别的
作者: helen    时间: 2008-1-25 14:55
标题: 回复 #1 tanxing 的帖子
你这种是属于非法劳工,在广东是有很多是这样的,香港人这样招人也想偷税漏税吧,在这种公司干,没事的时候觉得很自由,但是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很难打官司的,你公司在内地又没有注册,而且是跨国的,我以前有同事因为解雇的原因和香港公司打官司都无法打,律师说这种案子办不了。以后注意就行了,进这种公司要小心,尤其是不签合同的。
作者: he_aqi    时间: 2008-1-25 15:41
原帖由 helen 于 2008-1-25 14:55 发表
你这种是属于非法劳工,在广东是有很多是这样的,香港人这样招人也想偷税漏税吧,在这种公司干,没事的时候觉得很自由,但是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很难打官司的,你公司在内地又没有注册,而且是跨国的,我以前有同事 ...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不过那公司说得很婉转:"公司裁员"!
没办法,生意不好嘛.............!
作者: glory    时间: 2008-1-25 17:23
沒有賠償了....
因為它沒有在國內注冊,你只是黑市勞工.所以以後入公司面試時要反問那家公司是否合法,不要貪人工高小小就進去.
作者: laohuamao    时间: 2008-1-25 23:20
你们肯定没有签劳动合同吧?吃亏了吧?
作者: askey    时间: 2008-1-25 23:41
香港如果在中国得劳动法范围内,就可以申诉,劳动法有规定,如果真实有发生劳动关系,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都是成立的,都可以按法定程序处理,现在你主要是要搞清楚香港在不在中国劳动法控制范围内,我认为是可以通过劳动相关部门协调,如果不行,可以进一步申请仲裁,如果还不行,就可以经过法院起诉,必须按这个程序一步一步来的
作者: helen    时间: 2008-1-26 00:12
标题: 回复 #8 askey 的帖子
现在不是在实在一国两制吗?当然是港人治港了,它们的劳动法和我们的不一样。
作者: glory    时间: 2008-1-26 11:18
标题: 回复 #8 askey 的帖子
香港公司没有在国内注册是不能得到补偿的.国内的劳动法律不适用于香港. 同时即使其他地区的公司在国内的业务活动,如果没有登记注册的,所招聘的国内员工也是黑工.在 国内它是违法的. 但当它撤退了不在国内时, 国家是不能越境办案(有协议的除外).  
***以上是工会律师的答复)
广东有很多这样的公司, 在香港注册,广东请验货.倒闭时就补偿香港同事,广东的就不赔偿.
作者: lhf1124    时间: 2008-1-27 08:46
!!!!!!!!!!!!!
作者: laohuamao    时间: 2008-1-27 18:38
标题: 回复 #9 helen 的帖子
HK和内地法律不同,但不管哪里的公司,都要遵守当地法律,而与HK法律无关。
作者: laohuamao    时间: 2008-1-27 18:40
标题: 回复 #10 glory 的帖子
真是这样的吗?我朋友就在这样的公司里。
作者: helen    时间: 2008-1-27 19:25
标题: 回复 #12 laohuamao 的帖子
如果香港公司不在国内注册代表处或者分公司就找几个人来验货,是非法劳工,在我国法律上起诉也是没有用的,我身边曾有过真实的例子。这样的公司在广东有很多,所以还是不能贪人工高少少就去冒险。
作者: bigbearwolf    时间: 2008-1-27 23:15
以后要小心了
作者: worldlink    时间: 2008-1-28 10:33
打工人员的无奈啊!肯定当时有一份工作机会,谁也不想错过哟!
不过我觉得以后即使在这种公司干的时候,平时要留一些证据在手上,
一看到公司苗头不对时,马上提出自己的要求,要不然就去劳动局投诉!
或报警抓人,当然有很多事情并非顺利,只能忍住了.
作者: wind_li    时间: 2008-1-28 12:24
这样的公司的行为太不耻了~
作者: tanxing    时间: 2008-1-28 13:46
标题: 回复 #14 helen 的帖子
是呀,当时是贪人工高点就进去了,而且还放弃了两间正规公司的机会.真后悔.所以叫大家以后选公司要小心了,不要学我这样呀.
作者: lanpard_cn    时间: 2008-1-31 11:18
尽快寻找法律途径。尽量收集一下在这家公司做QC的直接间,接证据。虽然没有签正式得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应该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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