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我收红包了吗1 [打印本页]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1 12:43
标题: 我收红包了吗1
               
我收红包了吗

1023,本人收浙江余姚市钱赢”(化名)国际验货公司委托(第一次合作给他兼职)到深圳市公明镇一制品厂验货. 一共两单共324PCS 32PCS 的冲浪板.下午5点到工厂,厂不大,产品到处都是,点数就点了
很久.估计很冯小姐(工厂负责人)她不爽,可能下班了,都没吃饭,又来两个买家客人.所以
当时对我的态度就不是太好.后来在我发现一个MAJOR后就表现的更甚了.
希望快完快走,压住一肚子气.沟通过程中我说了一句"其实验货就是做做样子"
但我还有下句"就是做做样子也要做一下"(后来知道冯小姐当时 甚至在我面
前就给客人打电话了,我因为忙,也没留意到)
   最后出工厂时,冯小姐还说要不吃了饭再走.各位:我会傻到真的答应吗.我只想
快的出来呼吸一下空气.
   因为是第一次和钱赢合作,我认为我还是很卖力的.回家做报告,凌晨2
点多发给他.
第二天早上7点多他就给我电话,因为他认为有些要补充的地方,当时

还是"不好意思,麻烦你".
到了8点多,又接到他的电话"你和工厂说了什么?你有找

工厂要红包!工厂当时就告诉客人,我昨天就知道了.(如果是我就没那个功力,早就知
道了,还可以在第一通电话里说"不好意思,麻烦你")
   大清早,被人家这样,是人都会发颷了.我当时发毒誓:不要说有这个事,就是我当时
有这个心,我出门就被车撞.还说了我要找姓冯的.老子扁死她(过份吧)

钱赢说:你这样做已经丢了中国人的脸,如果你还用这种无赖的手段,你还是
不是人啊?
   我接着给冯小姐打了电话(当然没有扁到她),她答应给前沿验货解释.说是误会我了.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1 12:46
标题: 我收红包了吗2
一天过去了,没有钱赢的回复,我只有再联系了他,先是通过QQ:
羁程の龙神 10:00:08
老大  事情调查的怎样啊,要记得还我清白啊      
先驱者 10:26:08
工厂没给我答复啊
羁程の龙神 10:27:36
没打电话吗 昨天

先驱者 10:28:31
是给我打过电话的
先驱者 10:29:03
但我要求工厂写一份声明,传真给我,还没传过来
羁程の龙神 10:34:23
我希望说:如果工厂承认有这回事,到时我们三方一起通电话  如果说没有,你得给我一个答复啊   .无缘无故被你这样搞  我们就不是人啊

羁程の龙神 10:35:06
像你说要搞臭我  我不怕啊  因为我没有   

先驱者 10:35:52
我不会无缘无故冤枉人
先驱者 10:36:18
不用那么复杂,只要工厂写个声明就可以了
羁程の龙神 10:36:21
我希望你尽快搞清楚  给我一个回信

羁程の龙神 10:37:00
我要他写没用  还是你说吧

先驱者 10:37:30
我们要一定书面资料的,我要给客人看
先驱者 10:37:43
讲话是讲不清楚的
羁程の龙神 10:54:13
这事最无能为力的就是我,希望你们双方能尽快沟通好   

先驱者 10:55:38
我已经和工厂说过了,如果工厂不想出声明,那中间原因就很复杂,我也不会勉强工厂一定要出,如果是事实,就没必要
羁程の龙神 10:58:09
如果你认定是事实  那就在我们认识的网站上把这事讲出来  同行们还评评  还有你认定事实的话  希望你能有证据

羁程の龙神 10:58:35
到时即使你不想搞臭我  我都想把自己搞臭

先驱者 10:58:51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
先驱者 10:59:04
所以我建议,你和工厂多沟通
先驱者 10:59:42
我们希望能有书面声明,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帮助的
羁程の龙神 10:59:51
我沟通了  他出不出我不敢说  即使出了那你又认定我什么威胁他们了呢   

羁程の龙神 11:00:22
如果他同意给你的客人电话讲清楚呢

先驱者 11:00:34
如果真有这事,但如果工厂能出面澄清,我们也是认可的
先驱者 11:00:51
电话没用,希望谅解
先驱者 11:01:11
而且还需要工厂的签章
先驱者 11:02:08
我的态度是息事宁人是最好的结果
   后来我们又通过电话沟通,谁知道大家越讲越激动
………………..
先驱者   “我跟你讲,你现在说的话我都录音了,到时候我还要找到你本人,也许会通过法律手段”      
我  “你怎样都没关系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都不会就这样算了,如果真的查出来是我的问题,你怎么处理
我都没关系,如果不是真的,我也不会这么算了,我也要找到你本人”
先驱者:”我再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讲或暗示要红包?”
我  :没有
先驱者:   哦,现在又说没有    (请注意他在录音状态下问这两句话的目的 用意)
……..
先驱者:  如果你做了这个事,反过来还想倒抓一把,你还是不是人啊你?
我(愤怒): 如果你就是想不付这几百块钱,和工厂和起来搞我,你还是不是人?(今天的社会:州官放火,百姓点下灯总可以吧?)
…….
我:     工厂电话打不通,你可不可以把她手机号码给我.
先驱者:  我电脑中毒,手机上没有号码,我都是用网络打电话的,你不知道了吧.(我当然不知道,这种上流人士的东东了)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1 12:48
标题: 我收红包了吗3
10月26日  QQ
先驱者 09:27:45
有没有和工厂联系上
先驱者 09:28:04
只要你能让工厂,出个声明,你就没事
羁程の龙神 09:28:27
否则就有事

先驱者 09:28:39
否则我也很麻烦啊
先驱者 09:28:59
毕竟这个是客人最忌讳的事情
羁程の龙神 10:05:05
我刚给冯小姐打了电话 她说明天下午客人过来就写什么证明.  这个事到现在为止  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等会我把我的帐号给你  怎么处理看你的为人了   我一天股票可以亏几万  也不会在意这400块   我会把我在工厂的过程和我们之间的通话过程写在我们认识的网站上  当然我会先给你看  确认我们之间的通话都事真实的再放上去   世人自有判断
先驱者 10:06:31
看了工厂的写的再说吧
  事情究竟结果会怎样,还不得而知.  钱能不能拿到我不清楚.    各位同行:你们会怎样处理?  现在我有几点搞不明白:
1>        做验货都知道要讲究证据,当你没有任何证据就下一个判断,客人知道了这总态度会怎么想.
2>        俗话说:罚了不打!一般qc收了红包,公司调查了也只是炒人,应该不会要你上交吧,更别说扣工资了.何况你拿不出证据的事.   我应不应该得到这次验货的费用?
3>        我这次验货是200一单  (因为数量少,又按两单算,我才会答应晚上去) 你们觉得多吗?我以前给人兼职都是450一单.     一般客人给公司的会是多少呢?           我没有偷吃,甚至念头都没有,他可以说我丢中国人的脸. 想想他自己的利润,  是不是很有面子!(收入最大化  支出最小化)
4>        如果他查出是真的,随便怎么处理.可查出不是呢. 我应该就这么算了吗?
5>        不知道这样的公司,在中国可以私人开吗,(会否涉及到税收和资格的问题)如果不行,我给有兴趣的人提供了一个举报的机会
   
本人ALVINZHENG,湖北人。2003到2006在深圳BV做QC,(相信在BV没有人不认识我的) 是自己辞职一个月后走的。了解的人可能看我的注册明就知道我是谁.大家可以打听一下,在BV有几个QC是自己辞职走的(不是说我多高尚)我的离职证明原件都在呢.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1 12:52
标题: 我收红包了吗4
11月2日
  本来这个帖子几天前就要发上来,在准备发之钱给当事人看了一下 ,只为公平起见,可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只是说出了事情的真实经过。他说我是把自己的责任尽量淡化,把他的无限放大。还说要在浙江起诉我,后来他又说和工厂再沟通一下。所以就放了下来。今天早上给工厂再打了电话,工厂说会马上出证明(证明是误会我,现在问题是工厂究竟什么时候  会不会出证明还无法确定。下面一段qq对话是我和工厂通话前后的。

羁程の龙神 10:36:03
你好 不会还没有消息吧
先驱者 10:37:07
工厂那边你也和她说下
先驱者 10:37:12
她没消息给我
羁程の龙神 10:37:16
我给他说了  前天就说下午办啊
羁程の龙神 10:37:22
什么玩意
先驱者 10:38:57
他们做外贸的比较忙,我也感觉这个工厂比较麻烦
羁程の龙神 10:38:39
算了  这个钱我不要了
羁程の龙神 10:38:48
没什么好说了
先驱者 10:39:53
那随便你
羁程の龙神 10:39:51
你准备写你的什么东西为你正名吧
羁程の龙神 10:40:03
也可以提前准备去告我
先驱者 10:40:36
呵呵
先驱者 10:40:49
那你也要好自为之
羁程の龙神 10:40:38
是你好自为之
先驱者 10:41:49
你写出我公司的名字,作为回报,我也会公布你的名字
羁程の龙神 10:41:21
我可以负责任告诉你  你不会比我好过
羁程の龙神 10:41:41
向你这样估计也成不了什么大事
先驱者 10:42:14
你的情况我同样会在网络上公布
先驱者 10:42:53
呵呵,不在乎你的诬陷
羁程の龙神 10:42:54
我辛辛苦苦晚上给你做事  你就为这个没证据的东西不想给
先驱者 10:43:19
给我验货的多的是,不只你一个
先驱者 10:43:33
也不会因为你说什么就什么了
羁程の龙神 10:43:39
谁他们妈的得了这个不该自己得的400块  不得好死
先驱者 10:44:00
这是你的惹起祸端,怨不得别人
羁程の龙神 10:43:57
生的儿子没PIYAN(字太俗 发不出  呵呵)
先驱者 10:44:32
向工厂要红包是我们这行的大忌
羁程の龙神 10:44:08
出门被车撞死
先驱者 10:44:44
希望你以后可要好好做人哦
先驱者 10:44:47
哈哈
先驱者 10:45:04
你在这里骂人吗
羁程の龙神 10:44:37
我也会去咨询告你  不排除
羁程の龙神 10:44:49
我为什么要骂你
羁程の龙神 10:45:02
你值得我骂吗
羁程の龙神 10:45:07
你够资格吗‘
先驱者 10:46:22
如果你没向工厂要红包的话,我想你也不会这样放弃要你的报酬,所以可见问题的存在了
先驱者 10:47:05
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已经很明确了?
羁程の龙神 10:46:39
我不要钱  但我不会就这么放过你
先驱者 10:47:36
如果你想要狡辩,你要自己起证明了
羁程の龙神 10:47:13
不要以为你智商高  耍什么聪明
羁程の龙神 10:48:14
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您刚才发送的消息:"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没有发送成功(服务器超时).

先驱者 10:50:32
小伙子蛮帅的吗
羁程の龙神 10:52:11
所以我只给人打工啊  还碰上一个不要脸的
羁程の龙神 10:52:22
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先驱者 10:53:22
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先驱者 10:54:39
此所谓,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
先驱者 10:56:17
你发布信息的时候,最好通知我上去看下
羁程の龙神 10:58:05
我跟你讲  我现在反而还不怎么你  等工厂把事情解释清楚了  我看你死的多难看
羁程の龙神 10:58:21
我绝对和你搞上了
羁程の龙神 10:58:39
不排除到时我找上你的门
先驱者 10:59:20
呵呵,这样不好吧,你最好得好好报复一下
先驱者 10:59:38
你不想发表声明,我倒有点想法
羁程の龙神 10:59:27
你最好和工厂讲不要出证明  你比我熟  这样你就可以好好享受这400块
羁程の龙神 10:59:44
我会发  但是搞清楚后
先驱者 11:00:35
如果要出证明,那也是有几种情况的
羁程の龙神 11:00:18

先驱者 11:01:00
就你这400能让我感到满足?
羁程の龙神 11:01:04
所以你还会骗别的人
羁程の龙神 11:01:09
骗了老外
羁程の龙神 11:01:21
再骗中国人】
先驱者 11:02:13
呵呵,在你这里例外
羁程の龙神 11:01:42
所以我会让同行都认清你的嘴脸
先驱者 11:02:24
还没有人说我骗谁了
先驱者 11:02:50
你是我第一个遇到向工厂要红包的人
先驱者 11:03:16
也是我处理的第二个人
先驱者 11:03:23
没有其他人了
羁程の龙神 11:03:10
真正有本事的人  是没空和我在这里闲聊的
先驱者 11:04:05
呵呵,和骗子是需要较量下
先驱者 11:05:48

  提醒大家:以后给人兼职,最好是先确定好收费事宜 (当然只是防止有的人用心不良)
最近我只有一想到这事,就耿耿于怀,很生气,所以也顾不上文字的好坏和措词了。所以对话中可能会有不利于自己的漏洞,但我敢贴出来。请大家只是就事论事。
同时请教懂法律的朋友一个问题:我想把双方当事人的真名同时公布出来,那样可以吗,如果行的话,我会在后面加上来。
后续会有补充上来。(本来不想再找工厂,只要他给钱了就算事,准备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但现在我会办法和工厂沟通,尽量要他出证明)
作者: 色彩    时间: 2007-11-1 13:12
关注这件事,不过兄弟可能在气头上,所以发帖有些乱。还有不必贴聊天对话,我觉得还是重新编辑一下比较好。

另外,做兼职也是有很大风险的,特别是在大的买家或者公正行里做的,圈子也就那么大,请你做兼职的好的时候大家都好,不好的时候你得提防了。
作者: blue.sky18    时间: 2007-11-1 13:35
兄弟,以后做兼职要注意,因为兼职,所以别人不了解你,所以说话会不负责任.你的心情可以理解.有些东西不要去解释,越解释越糟糕.他这么肯定你拿了红包,你问清楚拿了多少,什么时候拿的,是怎么样的交易方式.这些本来应该是他说这话之前有应该知道的,如果他给不出来,你可以去告他!他这么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相信大家看完后都有所警觉!
还想说一句:如今这一行,靠的是人麦,人品,我相信LZ做了这么长时间了,不会再去想这些不义之财的,这关系到名声.
作者: 小毛    时间: 2007-11-1 13:40
有証據就好了!!!!!!!!!!!!
作者: jackyzhou    时间: 2007-11-1 14:09
LZ,顶你一下,现在看来,还是自已在安排人,
作者: blue.sky18    时间: 2007-11-1 14:12
标题: 回复 #8 jackyzhou 的帖子
有道理,还不如直接找这里的朋友去,转来转去的麻烦!这里的高手多呢
作者: juckey_chan    时间: 2007-11-1 14:53
如果是诬陷我的话,我是不会要他的400元的,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直接贴出公司名和人名就好了,让大家有个认识.............................好像我们也不在乎这点钱吧
不仅我们自己要做人,委托方也是要做人的..............
付出了劳动,就要有报酬,他若不认同你的结果,请他另外安排人员和你一块去,你可以将自己的报酬支付给他(如果和你的结论差异太大的话).................
作者: nianw000    时间: 2007-11-1 15:11
真他妈的黑。
作者: jonelychen    时间: 2007-11-1 15:19
小人啊,现在这个社会惹不起躲吧
作者: warmspring    时间: 2007-11-1 16:05
大家以后做兼职要小心了,像这种凭空猜测就下结论的单你敢接吗?
作者: warmspring    时间: 2007-11-1 16:08
我想起了一个在亚检做兼职的朋友,两个人的遭遇大概差不多,不过哪位朋友大闸蟹还是吃到了,总共40箱货还被说工厂收了他500块嫌少把货退了,录音里就工厂里说你500是不是嫌少,其他什么都没有,亚检就是让他解释为什么在电话里听不到他拒绝的声音,晕!
作者: Remy    时间: 2007-11-1 16:13
难做, ,钱难挣。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1 16:35
做什么兼职啊?

几百块钱还不够吃顿好的,有这个闲功夫,还不如网上找点小客户做做,因为我们比普通的贸易公司更加了解质量,比客户更加了解工厂,比工厂更加了解市场,所以我们还是有很大优势的,做的好的一年挣点那些小钱不成问题
作者: shao_0001    时间: 2007-11-1 16:52
支持楼主,如果说拿了,让他把证据拿出来
作者: 一个验货员    时间: 2007-11-1 16:58
唉,如果真的是诬陷,那名声就臭了。
支持楼主给出证据。
作者: whjn1688    时间: 2007-11-1 17:16
看了这个问题出了这么久了还没解决,LZ,要前沿拿出证据来晒,要不贴出他公司的名字。这种人太没品了。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1 17:46
原帖由 ZHENGALVIN 于 2007-11-1 12:48 发表

5>        不知道这样的公司,在中国可以私人开吗,(会否涉及到税收和资格的问题)如果不行,我给有兴趣的人提供了一个举报的机会


首先声明鄙人没有兴趣去举报.这种事情干俺鸟事



不过可以负责的告诉你,这个事情如果商检查到了,后果非常严重的


我有几个商检的兄弟就是在里面干查这个,不过他们一般不查,因为调查取证非常困难,但是如果有非常明确的证据,比如某人大摇大摆黑字白纸的东西,他们闲这也是闲着,还是有兴趣的.......


作者: tanxing    时间: 2007-11-1 20:52
标题: 回复 #1 ZHENGALVIN 的帖子
朋友,同情你,相信你,给人冤枉确实是件痛苦的事,原来做兼职也有这么黑暗的事.
作者: lcq399    时间: 2007-11-1 22:29
大家都是做服务行业的,你也提到了你的态度问题,有的时候要多换位思考一下,凡事都要心平气和沟通,大家也会相信你没有拿,但是要是沟通好了,中间也不会有那么多过节了!有时候对工厂也要客气一点,我们是做服务的,不是上帝!路归路,桥归桥,货该死就死,该缓刑就缓刑,该无罪放释放!
作者: blue.sky18    时间: 2007-11-1 23:27
标题: 回复 #16 kinzo 的帖子
兄弟,介绍个路子吧!
作者: 思儿飞飞    时间: 2007-11-2 00:32
被冤本真的是件郁闷的事情~~支持楼主,同时关注中~~~~~
作者: cw_dadi    时间: 2007-11-2 00:40
深表同情

做QC的给工厂设计陷害的,不是没有听说过.

这年头,图片能PS<录音剪辑也很简单.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2 07:05
原帖由 blue.sky18 于 2007-11-1 23:27 发表
兄弟,介绍个路子吧!



不用急,这些家伙很懒的,平时他们能不动一下,就不动一下,反正动一下国家给多少,不动一下国家不少给一个钢蹦,而且一下子全打光了,以后真正需要拿出来的时候拿不出来,这也会非常郁闷的,所以他们平时都在"养鱼"

不过等到了上面下来文件说要搞"专项整治"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时候他们能拿出点东西,那以后可就是政治资本来的,这时候那帮家伙就会钻墙打洞,挖地三尺找门路了解情况的,这时候就不是靠你去主动举报了,那时候他们就会来请你吃大餐套线报的
作者: human    时间: 2007-11-2 10:23
兄弟,支持你!我也曾经被工厂陷害冤枉过,但公司了解我的品行,也就没相信工厂。你现在的心情我能理解,也曾经历过。
下面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1、去验货时千万不要和工厂任何人说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话(指不熟的工厂),如:你喜欢娱乐活动,你的收入,别的工厂对你如何如何好,包括你之前曾说过的“验货也就是做做样子”,这些话都有可能被个别有心计的工厂用来陷害你;

2、做一个“柔性杀手”,当你对一家工厂不爽时,不要怒形于色,要把这种不满埋在心里面,表面上依然礼貌,不卑不亢。你要REJECTED货时,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验货当时一定要拍下有问题的作为证据,有时还可顺便拍下工厂的车间状况等),不要拿一些鸡毛蒜皮的DEFECT来杀工厂,这样工厂会不接受,工厂会认为你在搞他,所以有些不好的工厂就会想法陷害你。当我们要杀工厂时,我们要杀得干净利索,杀得爽,让工厂无话可说,还不得不尊敬你,尽管这种尊敬是假的————我们要做一个柔性杀手!!!

3、如果你感觉到工厂会陷害你,你当时就要想方设法用手机或快译通、数码相机、录音笔(你舍得买的话,呵)录下一些对话作为将来的证据,当工厂投诉你时,你有充分的证据在手,你上司及他人也就无言以对了。

总之,做我们这一行,既要对货小心,也要对人小心——不容易啊!!!
作者: kentung    时间: 2007-11-2 10:45
同意准备录音笔和其它辅助的工具,防人之心不可无。可关键是你想不想拿(我没有说LZ的意思),如果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就要防患于未然
作者: np0556    时间: 2007-11-2 15:54
呵呵,你终于发出来啊,怎么也不通知我下?

我就是楼主所说的验货公司的工作人员,我公司委托其为公司到工厂验货,半夜里居然接到我的委托客户打来的电话,说我们派出的QC向工厂要红包,都什么人啊,要红包的水平太烂了,此所谓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工厂对其恶劣行为毫不理会,当及通报了客户

此人是不是很有点气急败坏?!

既然他有胆量自揭己丑,那我又有何惧?此人:郑**,原在BV供职过,QQ号438825485

请问下楼主,无风不起浪,你的行为会被行业人士所唾弃!明白吗?还说话语无伦次!
作者: paul823    时间: 2007-11-2 16:31
原帖由 np0556 于 2007-11-2 15:54 发表
呵呵,你终于发出来啊,怎么也不通知我下?

我就是楼主所说的验货公司的工作人员,我公司委托其为公司到工厂验货,半夜里居然接到我的委托客户打来的电话,说我们派出的QC向工厂要红包,都什么人啊,要红包的 ...


感觉工厂也没把你们放在眼里, 工厂是不是应该先和你们沟通后再打电话给客户??
事情没查清楚不要下结论,都是打工的,赚钱也不容易
作者: 小毛    时间: 2007-11-2 16:51
關注中 :) :) :) :)
作者: juckey_chan    时间: 2007-11-2 17:31
双方都出来了,希望能够就事论事,不要进行个人攻击,如果要个人攻击的话,请私下进行....................
也请斑猪关注...........
作者: parblo    时间: 2007-11-2 18:27
建议楼主把工厂的名称,客户的名称,验货公司的名称全公布出来,大家谁也不用怕谁,后面的兄弟也好小心一点,以免上当.
作者: ulfr    时间: 2007-11-2 20:54
做QC的一定要小心啊,,不管怎么说,LZ所说的公司至少也要调查清楚啊,,不能工厂说什么就是什么啊,,现在有些工厂不知道多坏啊,,有些老板还有黑社会的背景呢!!
作者: cw_dadi    时间: 2007-11-2 21:21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关注中
作者: AndyHuang    时间: 2007-11-3 09:37
要么是一家像LJ一样的公司,要么是一堆像公司一样的LJ.
我说的是这个公司,不是兼职的兄弟,因为:既然客人敢给他们代理验货,就不会说只听工厂一面之词,所以最少公司应该出面去工厂调查,到底怎么回事要拿出书面证据,否则不能有任说收红包的言辞,就因为有了这些言辞,所以我认为楼主接活的那个公司是:
一家像LJ一样的公司,或是一堆像公司一样的LJ.
作者: Ivy.xiong    时间: 2007-11-3 09:37
无语了......

做咱们这一个还真不容易, 所谓明枪易档, 暗箭难防啊! 强烈建议LZ把这个公司的资料公布出来!以后我们同行也防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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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希望能还LZ清白,毕竟钱财是身外之物,做咱们这一行名声很重要,没什么事比侮辱人格和尊严更让人愤怒了 :Q

作者: Ivy.xiong    时间: 2007-11-3 09:39
即使要挨砖头, 还是忍不住要说一句: 什么垃圾验货公司!!!
作者: shidouda    时间: 2007-11-3 13:11
第一,我觉得那验货公司首先得付楼主的代验的验货费.因为他已经完成了验货这个事实.也就是说验货公司与代验人的的合作已经完成.所以必须得支付.这是个原则问题.第二,至于工厂说代验人索要红包的事情,验货公司得注意一下,首先是该批查验的货物有没有问题?也就是说验货公司认不认定这次验货结果?如果认定,那就按此次验货报告走货,付钱,如果不认定,重验.而且是指定另外的验货员和楼主一起重验.如果一致,那大家都很清楚的了.如果结量不一致,严重问题楼主没有查出来,而且放过的话,结果就比较复杂.一是专业?二是敬业?三是让人有收红的想法?但是不管结果如果,都要付费.第三,就像楼上一些兄弟所说的.实验货公司在工厂的权威性无足轻重!!!也就是说验货公司只是个摆设.这个问题才是验货公司要认真考虑考虑的问题了.为什么工厂会这样做?直接越级向客人投诉反映??还有的就是我个人觉得红色还是不要收的好.但是饭却是要吃的.呵呵......我不是QC,只是陪QC验货.但至今为此没有送过任何一个红包.
作者: shidouda    时间: 2007-11-3 13:14
工厂也不敢把一些有严重问题或致命缺陷的产品走货的了.因为他也怕赔偿,他还要赚钱.
作者: whjn1688    时间: 2007-11-3 15:53
同意39楼所说的,楼主说的那个公司也真利害,不搞清楚状况就敢下结论,还敢这么做,工厂更利害直接打电话到客人那,看这里不难看出有设计验货员之闲。我建议楼主把验货公司、工厂直接给公布出来,让大家瞧瞧,那个验货公司的人不是前天出来了嘛!还挺有理的,脸都不红,这样也做验货公司的人,真丢QC们的脸。
作者: ghost    时间: 2007-11-3 16:11
去国家商检局举报这个非法验货公司!!!!!!!
作者: warmspring    时间: 2007-11-3 18:23
小验货公司为了省点验货费陷害一两个人是常有的!这种垃圾公司以后我们都坚决抵制就好了!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3 19:24
原帖由 ghost 于 2007-11-3 16:11 发表
去国家商检局举报这个非法验货公司!!!!!!!



不急
重要的是保存好证据,原因我前面说了
作者: WWANG99    时间: 2007-11-3 20:14
问题出了这么久了还没解决?
观注中~~
作者: AlexHuang    时间: 2007-11-3 20:22
值得进一步的关注,此过程一定要验货公司跟你和工厂当面查清楚哦!并要在客人那查清楚是谁说的.

至于收红包的事在以后还是慎重行事吧,比喻逢年过节收一下还是可以的..
作者: ricky    时间: 2007-11-3 21:23
LZ发现的MAJOR拍照了吗?只要验货发现的缺陷是客观的,FAlL这批货有事实依据就行。工厂说LZ索要红包没有证据,而兼职验货工作已经完成,劳动报酬不能不要的。客人如果相信工厂就不要验货直接发货好了。
作者: cw_dadi    时间: 2007-11-4 00:34
强烈BS验货公司,连QC都信不过,你还请人家去帮你验货干什么?

干脆不要验了,直接走货算了,

请人家帮你验货,报告出来就该给钱! 退一万步来讲,就是索要红包,验货公司也不能扣这区区的四百大元. 两码事.
作者: 广州验货员    时间: 2007-11-4 00:35
标题: 支持楼主!
支持楼主,我相信楼主是被人诬陷的。作为一个资深验货员,哪会在乎区区几百元的红包?更何况是一家垃圾厂的垃圾货,就算工厂想给,你也会拒绝!
作为验货公司你应该调查清楚,不要随便冤枉你的验货员,就算是兼职验货员也是你这边的验货员。为什么一定要工厂出证明文件?工厂本身就是垃圾厂,巴不得逼死几个验货员他们才开心,他们哪会顾得上给你出文件。如果连验货公司都不支持自己的验货员,以后谁敢给你验货?听说我还有一个朋友的钱在你手里没有给完,希望你尽快给他。谢谢!
被人冤枉的滋味是很难受的,我理解楼主。本人上个月居然被一鬼佬供应商冤枉,呵呵,我把工厂负责人全部叫来对质,然后鬼佬说:SORRY! TMD垃圾厂和垃圾公司!再惹火了我,暴光垃圾厂,总有人会修理你!
作者: cw_dadi    时间: 2007-11-4 00:36
问句外行的话,这种验货公司归商检局管吗?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4 06:50
原帖由 cw_dadi 于 2007-11-4 00:36 发表
问句外行的话,这种验货公司归商检局管吗?



归口商检局的认证监管处管理,抓到了最起码是"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态度不好的还会处以几倍罚款,不过这种东西的取证非常困难,所以他们一般懒的管,因此做兼职的朋友应该保存验货公司所有发给你的资料和记录,特别是验货邀请和验货记录,支付记录,真的到了大不爽的时候,凭这个可以反戈一击.大不了了就鱼死网破,而且公司肯定比你个人损失会大很多的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4 11:34
感谢各位的关注.由于本人最近回了老家,无线上网不是很方便,所以自己很久没上线.关于证据:这几天联系不上工厂那位负责人,但我相信迟早她都会出.我还是挺有信心的.
      早前我咨询过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他们说:这样是不合法的,但他们一般也不管.(是否一个人杀了人,只要他和受害家属商量好,那法律也管不了呢?),后来又打电话到余姚商检局,这次他们说他们会关注这家公司,收集资料,但如果我想早点查明的话,需要更多象我这样的人配合.
      这家公司的名字我想只要不是刚进这个网站的朋友,从我的化名都应该可以知道是哪家,他在招聘栏几个月前都有招聘帖子.   今天上来,看了半天,没有发现他法的正名的帖子,觉的很奇怪,因为他当初是说要把我搞臭.我估计是不怕把自己越搞越臭吧?也许正忙做以后怎样应付商检局吧!
       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是最痛恨被人诬陷,也都是有正义之感的人.由于一个人力量有限,所以希望各位有空能够顶顶这个帖子,让更多的人关注,也让更多的同行了解这个公司,以后不要再有我这样的麻烦!到时候我会把这个公司的具体名字,此人的名字(为公平也会贴上我的名字),邮箱和公司地址都贴出来)  谢谢大家!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4 11:42
原帖由 kinzo 于 2007-11-4 06:50 发表



归口商检局的认证监管处管理,抓到了最起码是"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态度不好的还会处以几倍罚款,不过这种东西的取证非常困难,所以他们一般懒的管,因此做兼职的朋友应该保存验货公司所有发给你的资料和记录,特 ...


    他发给我的资料和邮件我都有保存.当天余姚市商检局问我要证据,我当时都没想要真的去对付他,现在我不排除会这样做.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4 12:05
不好意思,刚上来没看完帖子就发在前面发了言.29楼的就是各位要声讨的验货公司,相信大家查一查就知道是谁了(目前我暂不公布的为好)
      至于解决,我看是很难了,也许工厂早就出了证明给他,但他躲起来了(他说过他会发贴让大家来声讨我的,现在只是在29楼发了一次就不 来了)目前我也不想和他联系(联系一次短一秒钟的寿,呵呵)我会确工厂给了证明(自己也会尽量拿到)  到时我会双管齐下:1.在网上公开一切我保留的资料和证据  2.向余姚商检局提供证明正式举报.
作者: Integrity    时间: 2007-11-4 16:08
表同情。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4 19:35
虽然你在时机的选择上,没有听我的,这将影响效果
但是我希望你不要"私了"了,你应该给这里的兄弟姐妹给出一个榜样来
作者: parblo    时间: 2007-11-4 19:48
对于这样的垃圾公司大家一定要抵制,贴出来,让大家知道,连几百块的验货费都黑的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呢!
作者: donald.tang    时间: 2007-11-4 21:12
  看来大家还是蛮热情的,有几点感想:

     1。其实我觉得楼主自我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虽然是一个老革命啦,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尤其是兼职的那种,就是现在所谓的网络联系。,不知道他们的真面目。我们尽可能保护自己,最好自己先设计一套好的操作程序,借鉴一些好的做法。如拍照,一份工厂签名盖章的清白书啊。我们每次出去必须工厂签名,盖章的。大意就是QC 没收到工厂任何东西,不影响验货结果之类的。有根有据的,到时人家诬陷也没办法啊。。。还有就是上面兄弟们说的配备一些最先进设备了。。。

   2。我们的验货公司怎么那么容易轻信呢?没调查清楚,就不应该那么快下结论了。。。应该做一个客观的调查后,再说也不迟啊。。。我们也有兼职的QC 啊。。。好像几年了,还蛮好的。。既然你请了他,他就是代表你的公司,代表你的形象,不是人家一句话就可以否定的。你要先相信他,查清楚再作处理也不迟啊。。。。相煎何太急。。。。。

   3。 是我们这行的悲哀。。。。怎么这么说呢?辛辛苦苦的工作,仅凭人家一句话就可以全盘否定。在我们当中,不排除一些不良的行为,这就是那种行为后的严重后果,缺少对去我们这行的信任。。。。
作者: 51job    时间: 2007-11-4 23:17
看来兼职也不好做的  不过 趟了混水 难洗清呀
作者: 小毛    时间: 2007-11-5 08:42
繼續關注中!!!!!
作者: johnsonmwy    时间: 2007-11-5 12:09
楼主我觉得你该得钱(检验费)还是要要的,但你要从这次事件中要吸取教训:做检验员的平时和工厂说话一定要注意"其实验货就是做做样子"这样的话是最让检验员忌讳说出口的你却说出来了,你说出这样的话工厂会怎么想?其实做什么都是和气生财的,做兼职也是一样.我和给一家检验公司做兼职有半年了我们一直很愉快的,人要多一点换位思考.感觉你有点年轻气盛,还要努力啊!
作者: np0556    时间: 2007-11-5 14:56
警告LZ!
1、不要以为你找了一些人帮你在网上说话,就以为有人在帮你撑腰!言论明显偏激的人估计是吧,呵呵
2、不要以为我现在没有对你有什么动作,就以为自己没事!你最好弄得大点,这样,我就更省事!
3、不要以为我公司是非法机构!不要以为我公司没有缴税!
4、工厂向客人反映你向工厂有索要红包的意思,绝不是空穴来风,公司有责任也有权利追究你的责任,在你发布言论之前,我们还是努力劝你澄清你的事实,但你不作为或者无法作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5、是你个人放弃酬金(谈话记录很明确),我公司只是保持有处理的权利,对于你在验货过程中恶劣言行,如果不处理就是等于纵容,天下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做了道德败坏的事情,有那么简单过去?
6、希望和我合作愉快的QC和正义人士出来说公道话,我说过,你是我处理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7、你在这一行,已经很出名了,一个有嫌疑索要红包的QC?下面就等我来公布你的名字!你其实在言论中已经说我们公司的名字了,你还有什么东西要公布 ?
8、在此还要感谢你能自己站出来,为我们做出的反面教材宣传(我们还正愁怎样合法向和我们合作的QC通报你的行为),和我们合作的QC最好都来看看,我不希望以后和合作的QC再出现这样的事情,要引以为戒,对于验货公司来说验货公正是最为重要的,处理一个索要红包的QC也正是我们不向工厂索要好处的最好见证!
作者: Aman_79    时间: 2007-11-5 19:14
看了两方的发言,我觉得这家公司也不是什么正路子.而且言语中有很多恐吓的味道.说到底了,索要也就是没拿到有这意思.就是说想杀人,但是没杀也要被杀头啊.不付钱太不厚道了.
我觉得这家公司很小,管理的人也缺乏经验.不会做大的.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5 19:44
原帖由 np0556 于 2007-11-5 14:56 发表

6、希望和我合作愉快的QC和正义人士出来说公道话,我说过,你是我处理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怕怕+庆幸........

如果洒家不幸是曾经和这家公司"愉快"的合作过,而现在又不"主动"的出来讲几句"公道话",估计也应该被所谓的"处理"了........

楼下的正义人士都快站出来啊!,再不出来就麻烦大了!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5 19:47
原帖由 np0556 于 2007-11-5 14:56 发表

3、不要以为我公司是非法机构!不要以为我公司没有缴税!



缴税仅仅是证明你有工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但是你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第三方验货吗?

或者工商有权力给你这个营业范围吗???
作者: ricky    时间: 2007-11-5 21:02
看了半天,看出来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就是那个公司赖账,不给劳务费,LZ只是有嫌疑索要红包,因为那句话确实不应该说,可是工厂也没有给红包,没有证据证明索要红包或者收了红包,而验货没有通过应该是有照片为证的,那个公司以一个莫须有的无法证明的事情,来抵赖一个事实上已经发生的劳务,这才是真的恶劣。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看到一个美女上去说句挑逗的话, 是不是犯了强奸罪?

我不认识LZ,对那句在工厂说的话也很反感,只是说句公道话,不管有没有索要红包有没有收红包,该给的报酬就要给。
作者: juckey_chan    时间: 2007-11-6 09:16
似乎从纠纷来说,是要求检举者举证的,而不是被检举者举证的哦..................
再说了,从公司运作来说,楼主在验货过程中是属于验货公司的人,在工厂没有证据说明楼主收了贿赂之前,公司是要力挺自己的员工来维持自己的信誉的,而我们看到的却不是一个正常的公司运作........
有收贿赂的一定要处理,可是,在没证据之前,你不要将对自己员工的任何怀疑显露............
当然,楼主的一些言语也有失败的地方.....................总结,借鉴................
作者: kentung    时间: 2007-11-6 09:27
还是站在我们QC的立场,不能说QC为了点小利就把事情弄的沸沸扬扬的,这也太小瞧我们的素质了。从第三方验货的角度,我们要本着公平,公正的立场,不然怎么叫第三方呢?但是不排除工厂因为验货不过而诬告的嫌疑,主要还是看委托方的判断。如果工厂货不过,和QC回报的事实一致,委托方不能听工厂的所谓红包举报而拒付QC的劳务费,更不能以出身来误导视听的
作者: jackyzhou    时间: 2007-11-6 11:18
以前我还想打算放一票给哪公司去验货.现在看到LZ这样子,还是另外安排吧,
作者: akan    时间: 2007-11-6 12:41
作为一名QC,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都应得体,一是代表业内QC的素质,二也代表公司的形象,我相信LZ是清白的,但说者无意,"其实验货就是做做样子",但听者可能受行内及个别不正之风的影响产生了有心,一个洗不清的教训啊,但无论如何委托方不应该听取一面之词,其次劳务费不容置疑,如果货OK.
作者: hong_wei225    时间: 2007-11-6 12:57
我认为一般不会这么做,要是兼职检验员是这样,他以后就不用混了,他不会自己砸自己的招牌
作者: glory    时间: 2007-11-6 15:08
兄弟不需要劳气.嘴巴在人家身上随便他们怎么说,你只要问心无愧就行了......
事情经过3人说出后失真严重的很,所以嘛...给他们过笑脸......笑说他们真笨这样都相信,3岁的智力呢.
最好不要再辩论.保持静态,水自然会清....
作者: welson1001    时间: 2007-11-6 17:43
1. LZ肯定是被冤了,如果有收过工厂红包的人,说出的言辞不会这么没有伦次的。
2.验货公司的做法也值得商榷,即然是你请的人,也就代表了你公司,怎么能够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就怀疑验货员有收红包呢?相反,我们
  认为作为公司,就应该从保护自己员工的角度出发(至少对外是要给客人很强的信心:我们的验货员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作为公司就应该要承担自己员工怱失所带来的损失,而不能将所有责任一股脑推到员工身上。。。。。。。。
   毕竞员工是你们赚钱的工具,是你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作者: lovelydillon    时间: 2007-11-6 17:51
支持楼主...相信楼主是清白的!!!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6 19:10
原帖由 lovelydillon 于 2007-11-6 17:51 发表
支持楼主...相信楼主是清白的!!!



不支持LZ!!!

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谁主张,就谁举证,既然有人认为LZ的行为是有违法律的,那就请举证!

只要举证的合理而可信,被法律认可后,我和各位一起强烈声讨LZ,毕竟虽然LZ我不认识,也不是LZ什么朋友,但是我们相信法律和证据!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6 19:11
原帖由 lovelydillon 于 2007-11-6 17:51 发表
支持楼主...相信楼主是清白的!!!



不支持LZ!!!

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谁主张,就谁举证,既然有人认为LZ的行为是有违法律的,那就请举证!

只要举证的合理而可信,被法律认可后,我和各位一起强烈声讨LZ,毕竟虽然LZ我不认识,也不是LZ什么朋友,但是我们相信法律和证据!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6 19:11
原帖由 lovelydillon 于 2007-11-6 17:51 发表
支持楼主...相信楼主是清白的!!!



不支持LZ!!!

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谁主张,就谁举证,既然有人认为LZ的行为是有违法律的,那就请举证!

只要举证的合理而可信,被法律认可后,我和各位一起强烈声讨LZ,毕竟虽然LZ我不认识,也不是LZ什么朋友,但是我们相信法律和证据!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6 19:17
说句得罪人的!其实那些几百块人民币的兼职有什么好搞的?小姐也挣的比你们多!你们比小姐还便宜??

洒家自高自大,300美圆的以下的单子绝对不下手,而且老板一定要是老外,国人的一律免谈!

干这个,辛辛苦苦的,回头来也就挣那么几个铜板,岂不是被人笑话?
作者: ulfr    时间: 2007-11-6 20:29
力挺LZ,坚持到底,,或者把事情搞大了也好
作者: shidouda    时间: 2007-11-6 21:23
继续关注中......
作者: alanli    时间: 2007-11-6 23:42
既然他们认定你拿了红包,那么让他们拿出证据拉,不能这样无缘无故的诬陷别人,在法律上他是要负责任的,如果他能够拿出证据,那就无话可说了,如果拿不出来,诬陷你,那你就不要放过他,即使去对证公堂,.
有理就不要怕他,没理,就早点承认,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不能让别人瞧不起!!!!
作者: SLK    时间: 2007-11-7 01:34
承认自己給了红包走货的工厂不是再扇自己耳光么?


没有问题給什么红包呢?  

给了红包肯定是有问题拉  那不是再给客人提示: 我工厂做的货有问题啊! 每次都是靠給inspector红包才能走货的  ,以后多下单我啊 !
作者: ghost    时间: 2007-11-7 09:38
看来还是不要做什么鸟兼职,公司随时把你一脚踢开。
作者: skycao    时间: 2007-11-7 13:30
好像我之前也接到了这样一个公司的电话,说去那个地方验货,还好兄弟一口拒绝了,那么点小钱,弄成这个样子,真是
同行们,举手共识,以后验货要先收钱,否则宁可饿着肚皮。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9 10:40
原帖由 hong_wei225 于 2007-11-6 12:57 发表
我认为一般不会这么做,要是兼职检验员是这样,他以后就不用混了,他不会自己砸自己的招牌


砸个P招牌,本来兼职QC就是你也不合法,我也不合法的,口头约定。

谈何招牌?
作者: kinzo    时间: 2007-11-9 10:42
我的规矩是:
300美元以下的不动手。而且老板是中国人的,除非先到帐,不然一律不动手
作者: whjn1688    时间: 2007-11-9 13:43
看招楼主的那家公司多牛,
“不要以为我公司是非法机构!不要以为我公司没有缴税!
工厂向客人反映你向工厂有索要红包的意思,绝不是空穴来风,公司有责任也有权利追究你的责任
”大家以后要小心呀!
作者: jimmy123    时间: 2007-11-9 16:03
你自己说了不负责任的话所引起的,已后注意点吧!
作者: kentung    时间: 2007-11-9 17:35
我看大家还是继续关注吧,再接下去变成我们内讧了。
作者: cwd    时间: 2007-11-10 07:49
哥哥,老同事啊,深感同情,我也在福建碰到这样的垃圾BT VENDOR 和工厂,呵呵想知道他们名字的联系我,小心被他们暗算了
作者: xiao_deng268    时间: 2007-11-10 19:13
小人啊,现在这个社会惹不起躲吧
作者: david4697    时间: 2007-11-10 20:00
做兼职,现在看来不 光待遇没有保障,就连最底线的人格也无法保障呀.这该如何是好????
作者: pd971    时间: 2007-11-11 12:23
建议把工厂的具体资料公布出来!公布到各大网站,各大论坛,很明显,是工厂缺德!这样的工厂搞到他倒闭10000次也不为过!
作者: paul823    时间: 2007-11-12 08:03
当事人怎么好长时间来来聊两句了??
作者: skycao    时间: 2007-11-12 09:36
建议把工厂以及那家公司的名称,联系人都公布出来,看看谁是最终的受害者!
他们不是都很牛么!!。。。。
作者: leapjc    时间: 2007-11-12 10:28
标题: 鄙视那家验货公司的做法
鄙视那家验货公司的做法!!!既然你请了人家帮你做兼职,首先应该相信的是自己请的QC,因为他代表的是你们公司.如果你连调查都没有就说楼主向工厂要红包,那你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还有人家辛苦给你做了兼职完成了任务,你凭什么不给人家钱,况且你那两单才区区400元.你的行为让人觉得可耻!!!





作者: zhang00286    时间: 2007-11-12 11:16
这事一定得弄个水落石出..........照目前的形式还是偏向楼主的,希望双方继续把这个问题给讨论下去不要搞下就缩进去了...
作者: ZHENGALVIN    时间: 2007-11-12 15:25
感谢大家关注!
     由于最近比较忙,很少上来.开始也给工厂打过电话,他总是说明天.我也无暇顾及了.
    碰到这样的事,只能说自己不走运了.但,,,,,我当时绝对索贿的念头都没有.之所以会有那几句话出来,只是因为工厂那冯小姐是老乡,也聊的比较开心,就放松了警惕.不过事后我和她沟通,她也讲过是误会.现在我只是很郁闷,她应该为我澄清这个事.
    我想那位现在乐于我不出来了,这样这个帖子慢慢就可以沉下去.但不管怎样,我会经常上来顶一顶,以便让更多的朋友知道.他在前面已经把我的名字给写了出来,我问心无愧,这样只是提高了我的知名度.呵呵!有来无玩非礼也!出于礼貌我有也公布一下他的名字吧:浙江余姚市前沿国际验货公司,他的邮箱和这里的ID都是np开头的,用的是他人名NIE PENG的开头字母,QQ名在帖子里已经有过了.网址:MMM.f-qc.....(有兴趣自己重组取百度) 工厂不大,各位能去的概率较小,冯小姐也不代表老板,就不公布了.
    相信大家看了QQ里的对话,我也自愧智商不如他高,呵呵  要不是重装系统,大家还可以看到更牛的对话.
    我现在只是保留好有关资料,以防被咬.目前这种状况,我也没有精力去要一个结果了.
作者: samhkqcc    时间: 2007-11-12 16:11
我知道是哪家公司了
作者: dugujian    时间: 2007-11-12 22:53
兄弟,真同情你的遭遇,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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