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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伤等级鉴定以及赔偿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dolley    时间: 2015-1-10 10:58
标题: 工伤等级鉴定以及赔偿标准


一、关于伤残等级,要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二、工伤伤残待遇为:
1-4级: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级24个月本人工资,
2级22个月本人工资,
3级20个月本人工资,
4级18个月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本人工资的90%,2级85%,3级80%,4级75%。

5-6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5级16个月本人工资,
6级14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为本人工资的70%,6级60%。

7-10级: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7级12个月本人工资,
8级10个月本人工资,
9级8个月本人工资,
10级6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ZF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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