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住酒店和宾馆请注意
[打印本页]
作者:
david818
时间:
2012-11-25 12:25
标题:
住酒店和宾馆请注意
1.住酒店和宾馆要注意,酒店宾馆的电梯,楼梯口不能住,走廊尽头的房间不能住,否则轻者整晚睡不好,重者就会出些毛病了,不知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发表,谢谢,
每年有四天不可乱画符.doc
(61 KB, 下载次数: 48)
2012-11-25 12:25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下载积分: 金币 -1
作者:
luo2996401
时间:
2012-11-25 14:07
支持。。。
作者:
baoyuchen
时间:
2012-11-25 15:30
不能吧,我经常住这样的房子 也没问题啊 ~!
作者:
Alex-Wang
时间:
2012-11-25 16:21
标题:
不支持
好像没那么邪乎,一两天而已,问题不大了
作者:
qcrobotzuo
时间:
2012-11-25 17:13
不需要住酒店,平时住自己租的房子
作者:
jjtools
时间:
2012-11-25 17:16
还有小心工厂派人偷拍。
作者:
Tony.L
时间:
2012-11-25 19:50
LZ说得有一定的道理的!!
作者:
jack2000
时间:
2012-11-25 21:42
200以上的哪都能住
作者:
Frank-lai
时间:
2012-11-26 08:42
可以先看房再选择入住哟!
作者:
lovehu
时间:
2012-11-26 08:58
还有这个说法么 一直没注意 没有什么感觉
作者:
clodpate
时间:
2012-11-26 09:46
胡说八道
作者:
VICTORLKY
时间:
2012-11-26 10:08
路过。。。
作者:
mylh111
时间:
2012-11-26 11:00
最少是三星
作者:
Liuweixin
时间:
2012-11-26 11:02
标题:
回复 1# david818 的帖子
是不是最近看了有关于迷信的书。
作者:
心有朝阳
时间:
2012-11-26 12:37
楼梯口和走廊末端的房间。。。
作者:
yanchao
时间:
2012-11-26 13:29
鬼片看多了
作者:
jasil
时间:
2012-11-26 16:18
作者:
Hardgoods
时间:
2012-11-26 19:10
标题:
回复 1# david818 的帖子
支持
作者:
shuge1972
时间:
2012-11-26 21:14
信则灵,不信则不灵,无他。。。。。。
作者:
WSBGOOD
时间:
2012-11-26 23:13
看住什么酒店,住的差一点隔音效果差的,隔壁的响声就够你受的啦。我就有体验过。一晚没睡着,哈哈
作者:
Evancool
时间:
2012-11-27 00:10
挺吓人的
作者:
JQK
时间:
2012-11-27 10:05
一般是不要住尾房的
作者:
princees
时间:
2012-11-27 11:31
信者有
作者:
jifangdong
时间:
2012-11-27 14:40
no believe it ,what case it is !
作者:
CandyMa
时间:
2012-11-27 17:37
以前没留意过,现在看到了,以后遇到要发毛的了
作者:
derect
时间:
2012-11-27 21:59
luguo.
作者:
succesjw
时间:
2012-11-27 22:05
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
作者:
ENERGY
时间:
2012-11-29 08:14
还得小心宾馆和酒店的摄像头偷拍,哈哈!
作者:
大宝
时间:
2012-11-29 12:38
我住的没有关系
我会很晚才睡 住我隔壁的到要注意 呵呵
作者:
FSGFISH
时间:
2012-11-29 15:55
乱扯
作者:
lhh0521
时间:
2012-11-29 16:28
可以住吧!!!
作者:
Antony.Lee
时间:
2012-11-29 17:28
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作者:
liuguijin
时间:
2012-11-29 17:38
其实住得舒服就好!楼主说的那些是易经的说法!
作者:
AK88
时间:
2012-11-29 18:42
危人耸听,出什么事啦,讲出来分担分担!
作者:
seanonline
时间:
2012-11-30 17:08
很久没住酒店了,只要房间干净,不超,基本就能接受了!
作者:
seanonline
时间:
2012-11-30 17:09
不过楼主讲的还是有点道理的
作者:
Himbo
时间:
2012-12-3 15:06
我住宾馆都是很难入眠的。所以没区别
作者:
lance2000
时间:
2012-12-4 11:08
没注意,只是一晚,没必要!
作者:
morgens
时间:
2012-12-8 11:31
路过!
作者:
nananana
时间:
2012-12-8 11:50
挺队的
欢迎光临 验货员论坛 (http://bbs.wtoqc.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